今日镇江讯 日前,京口区检察院1500余平方米的“航标灯”青少年司法保护中心正式启用,这是全省检察系统功能最全面的青少年司法保护中心,也是我市检察工作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着力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心的正式启用,也标志着我市检察系统对广大青少年的权益保护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现代化的航标灯保护中心
“航标灯”青少年司法保护中心总占地约1500平方米:户外法治教育长廊面积约600平方米,未成年人通过观看古代法制先贤、中华好家风、中华好儿女等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潜移默化接受传统文化和法治熏陶,放松紧张情绪,以较为平静的心态接受谈话。
未检综合办案区面积约400平方米,包括圆桌询问室、青少年司法社工工作站、不公开听证室、训诫宣告室、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室、心理疏导室、心理观察室、未成年人档案封存室等工作区域,能够满足未检特殊诉讼制度的需要。
预防青少年犯罪互动体验馆面积约300平方米,通过多媒体实现法治教育内容的互动体验性,侧重于对涉罪未成年人和重点青少年群体开展特殊预防和临界预防,兼顾被害人自护教育和普法宣传工作。馆内,还有一台名叫“小雨”的机器人,可与未成年人互动,据了解,这是全省检察院首个未检智能机器人。
雨露工作室面积约200平方米,打造了青少年司法保护信息平台,侧重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临界预防工作。检察官可以与学校、社区、医院实时联系,共同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保护网。
保护中心在试运行的一个月时间里,已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件5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宣告训诫3件3人,与社会公益组织共同开展心理疏导5件5人,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件,接待青少年普法教育10场4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未检帮教工作多年发展
“目前,京口检察院是我省检察系统唯一拥有未检局的检察院,也是全省唯一实行未检案件集中管辖的试点检察院。”京口检察院张东生检察长介绍说,自1991年成立我市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组”以来,该院始终重视未检工作,先后获得团省委、省检察院联合命名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命名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荣誉。
2007年,检察院启动了针对青少年群体犯罪预防的“航标灯”工程,形成校园普法教育、特殊对象帮教、职务犯罪预防的“三位一体”格局。2012年,成立全市首个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并结合司法实践,先后会同区法院、京口公安分局、长航公安会签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流程》、《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等一批与新刑诉法协作配套的文件。2013年,以成立全市检察机关首家未成年人心理矫治中心“雨露工作室”为开端,打造“雨露”系列品牌,成立雨露志愿者服务队,开设雨露维权QQ,建立雨露维权加油站等。相关做法先后被《检察日报》《清风苑》《江苏法制报》等媒体广泛报道,并得到了省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5年底起,雨露维权加油站开始在各学校挂牌建立,目前已经建立3家。京口区院始终注重检校共建,先后建立了江苏省首家“预防高校大学生犯罪研究中心”、“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与犯罪预防实践基地”等。
2017年7月,京口检察院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机制的试点院。统一办理京口、丹徒、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同年11月,开始建设航标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推进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全面保护和综合保护。
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京口检察院未检局从办案入手,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如2017年,未成年人王某因涉嫌聚众斗殴,被移送至京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起初社会调查报告内容较为简单,但承办检察官听取王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意见时,发现实际情况与社会调查报告不符,可能影响案件最终处理结果。因此,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王某重新开展社会调查,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社会生活状况、与犯罪相关的情况等方面,同时对其开展心理辅导、心理测试,形成全面的社会调查报告。最终结合案情,对王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其在考察期内表现良好,目前已经考验期满,顺利回归社会。
京口检察院还对帮教材料进行规范化梳理,形成包含帮教表现综合评价、心理辅导记录及分析、个人小结、日常帮教学习记录、参加公益活动记录及分析、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记录及感想等模块在内的帮教档案样本。针对不同个体制定相应的帮教方案,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精细化程度不高一直是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痛点,为此京口检察院针对依托社区学校网格开展犯罪预防工作。目前,已实现了辖区内16所中小学信息联络员和法治副校长的全覆盖;专项开展高中女生自护、网络犯罪、防诈骗、校园欺凌普法教育4场,受众1000余人;开通了全市首个未检微信公众号“京口未检”,自2017年7月以来,向在校生及社会各界推送未成年人法律知识和热点案件分析80余期170余篇,关注“粉丝”近千人……实现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精准普法、精准帮助和精准保护。(全媒体记者 谢勇 全媒体通讯员 王俊爽 王旭)
(编辑 贺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