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10起酒后违法违纪案件的通报》
6月12日,青海省纪委监委通报了10起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员干部酒后违法违纪案件:
为持续强化正风肃纪,用违纪违法案件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深入推动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省纪委监委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员干部涉酒问题进行了排查倒查,现将10起酒后违法违纪案件通报如下。
1.海西州茫崖市花土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冯国华酒驾问题。2022年5月26日,冯国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给予行政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23年3月,冯国华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干部侯子才酒后故意伤害他人问题。2021年11月7日,侯子才酒后回家途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2022年4月,侯子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果洛州玛多县扎陵湖乡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索南才让酒后寻衅滋事问题。2021年8月14日,索南才让醉酒后进入娱乐场所无故对他人进行殴打和骚扰辱骂,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2021年12月,索南才让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4.西宁市湟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杨明亮酒后寻衅滋事问题。2021年7月2日,杨明亮酒后寻衅滋事,纠缠、追逐路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2021年11月,杨明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5.黄南州同仁市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干部陕国强醉酒无证驾驶执法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问题。2020年4月4日,陕国强私自配备封存执法车辆钥匙,在醉酒状态下无证驾驶封存执法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损坏和人员轻伤,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2021年7月,陕国强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6.海西州格尔木市就业局干部丁守玺、孙启东等人酒后殴打他人问题。2020年12月12日,丁守玺、孙启东等人在某KTV包厢内喝酒时与他人发生争执,随后双方互殴导致他人受伤,被公安机关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2021年3月,丁守玺、孙启东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果洛州久治县教育局督导室督导员仲才酒后寻衅滋事问题。2020年10月2日,仲才酒后驾车前往公共场所,殴打他人、损坏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2021年1月,仲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8.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干部班玛才让、薛少华酒后阻碍执行公务问题。2020年2月11日,班玛才让在酒后送薛少华回家期间,与他人发生争执,殴打小区工作人员,且在派出所民警依法处置现场时,两人阻碍民警执法,被公安机关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2020年2月,薛少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班玛才让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9.海北州祁连县民政局干部才华什加酒后寻衅滋事问题。2019年6月1日,才华什加酒后进入公共场所与他人发生争执,并损害他人财物,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日。2019年10月,才华什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果洛州班玛县财政局干部才让东主酒后故意损毁财物问题。2018年7月1日,才让东主醉酒后手持石块对停在路边的多辆轿车进行打砸,导致车辆受损,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2018年8月,才让东主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10起案件,有的伤人毁物、有的阻碍执行公务、有的寻衅滋事、有的酒驾醉驾,最终都付出惨痛代价。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充分认识严格执行“十严禁”的重要意义,增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党员干部模范遵规守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快查快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后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深挖彻查违规吃喝背后利益输送、说情打招呼、权利互换、搞“小圈子”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来源:“青海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
编辑:朱超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