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记者从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中心获悉,自2018年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纸票不再抵扣进项税,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
据了解,2018年1月1日,全国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统一开具平台正式上线,发票平台上线后,交通运输部实行增值税发票纸质票据和电子发票双轨运行政策。
现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自2018年7月1日起,不再做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据介绍,广大运输业户若需抵扣税款,请提前做好准备,尽快办理ETC卡或用户卡,通过网络平台获取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进行抵扣。
自全国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平台上线以来,广大驾乘人员在具体业务办理过程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ETC卡或用户卡的办理渠道
客户在江苏办理ETC卡或用户卡,需前往苏通卡客服网点、相关合作银行或者通过微信搜索“通行宝ETC”公众号或“ETC助手”小程序在线申办(详询96777客服热线或关注“江苏高速96777”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
客户在办理苏通卡时,请务必确保办卡时预留的开户姓名、证件资料、联系人、手机号码等信息准确且合法有效。如信息发生变更(含原有苏通卡客户)需及时前往苏通卡客服中心柜面办理变更手续,以免影响发票平台绑定和开票。
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方法
客户办理ETC卡或用户卡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www.txffp.com)或“票根”APP完成注册,验证绑卡后即可获取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注:ETC客户可在实际发生通行费后的第10个自然日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平台开具发票。
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过程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1.绑卡异常
平台提示“您填写的证件信息与发行方预留信息不一致,请重新填写”。
建议客户前往苏通卡客服中心办理客户资料变更。个人客户需提供卡主身份证原件,如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客户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开票异常
(1)客户成功绑定平台,但平台展示的客户名下卡片数量不对应或缺失。
原因:客户存在多次开户或在不同发行机构(如银行等)开户,相同账户信息无法重复上传。
解决方式:请致电江苏高速96777客服热线反映情况转相关部门处理。
(2)客户在平台绑卡时,平台展示客户ETC卡信息与实际卡片信息不符。
原因:客户曾在网点进行客户资料变更、过户操作,显示变更前客户信息。
解决方式:请致电江苏高速96777客服热线反映情况转相关部门处理。
(3)客户充值后,登录发票平台无法实时开具充值发票或客户新开户或信息变更后,无法立即在平台注册绑定。
原因:目前为系统上线初期,平台仍在优化并将逐步满足信息实时上传需求。
解决方式:请客户耐心等待,待信息上传发票平台后即可登录绑定并开具充值发票。
3.发票抬头错误
建议进行换票操作。在发票服务平台,进入“我的发票”页面,选择ETC卡,“按开票申请”选择需要更换抬头的交易记录,点击右上角的三个点,选择“申请换票”,点击“请选择此次更换的抬头”,选择正确的抬头,点击“确定”即可。换票申请受理后,请耐心等待,稍候在“我的发票”中进行查看。如果超过12个小时后仍显示为开票中,请与平台人工客服取得联系。
来源:交汇点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