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无业人员通过租赁豪车包装自己,塑造成功人士形象,编造请客户吃饭,公司资金周转等借口,64次骗取他人钱财。近日,由句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某某诈骗案一审判决,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1987年出生的男子张某某在句容一乡镇经营一家足疗店。2021年底的时候,店里来了一个出手阔绰的客人高某某。多次消费后,两人便熟悉了。高某某自称是做建筑工程的老板。看到他每次都开保时捷、奔驰商务等豪车来消费,张某某对此也深信不疑。
2022年1月的一天,高某某微信联系张某某,说因为办理贷款自己的银行卡暂时用不了,要请客户吃饭需要3000元,借的钱当天晚上就会还。张某某想到以后自家生意还要人家照顾,就把钱转给了高某某。到了晚上,张某某要其还钱,高某某在网上截了一张口袋里塞满钱的图片发给张某某,告诉他不要急,这点小钱随时能还,晚上还要谈生意,暂时没空。张某某要了几次未果后,想着不能得罪大客户,便未继续追要。
2022年3月至当年8月,高某某以生意周转、临时出事、家人生病等由,一次又一次的向张某某借钱。想着高某某是大老板,能够给自己带来客户,张某某每次也是“有求必应”。
“打电话问他要钱,他电话都接,讲工程一结束立马会还我,还会重谢我。我想着他是大老板,工程资金周转紧张也正常,没有怀疑他会骗我。”2022年8月,储蓄全部被借完,终于意识到被骗的张某某向公案机关报警。
经审查,无业人员高某某向张某某行骗64次,骗取人民币共计70.5万元,大部分钱款被其挥霍一空,所谓的豪车是租来的。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性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通讯员 邸宪刚 冒李冀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朱超
审核: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