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白天修理电动车,晚上“巡逻”偷电瓶,电动车维修店主李某某盯上路边未上锁的电动车,自盗自销电瓶还赌债。近日,经句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李某某在句容某小区门口开了个电动车维修店,平时生意不错。“我喜欢赌博,最近运气不好,输了两千多块钱,因为不想让老婆知道,脑子一热想通过偷电瓶挣点钱。”李某某平时白天在店里做生意,晚上便去各个小区、公园闲逛,寻找那些没有上锁的电动车,掀开坐垫,采用螺丝刀撬的方式,偷走电瓶,准备放在店里卖废品,但是还没来得及销赃便被警方抓获。李某某共实施盗窃电动车电池作案5起,合计价值人民币1456元。
鉴于李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意见,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蒋桐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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