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业主急了,中建大观两栋楼本该拿房却没谱 开发商称不方便透露原因

2018-05-23 17:23

今日镇江讯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他们购买的中建大观小区的商品房延期交付,打乱了自己原有的计划。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业主:房子迟迟拿不到

业主金女士告诉记者,延期交付的是中建大观南区的62幢和63幢,一共涉及40多户,“2017年3月7日开盘,合同上写今年4月30日交付,销售跟我说建设进度很快,2017年年底就能拿房。”金女士说,她的孩子准备今年9月开学到省镇江一中就读,为了让孩子上学近一点睡眠时间多一点,家人才决定搬到这里,装修公司、家具商已经联系好了,眼前的状况让她着急不已。

更着急的还有业主张先生,“我今年10月结婚,这是我的婚房,准备交付立即装修,现在怎么办,急死我了。”

上周六下午,记者随金女士、张先生等十多名业主来到中建大厦,销售人员称当天只有销售员上班,相关负责人都不在,业主们请销售人员帮忙联系,过了一会销售人员说联系不上,请业主们工作日再来。

记者随后随金女士等业主来到62幢和63幢现场,看到这里楼体基本成型,外面设脚手架和防护网,几名工人在内部砌砖。

金女士说,目前现场看到的跟去年底差不多,4月份的时候他们满心欢喜的等着拿房,没想到在交付前几日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业主们房屋无法正常交付,也未具体说原因,只说一切按合同办。

记者看到金女士的合同上写着,逾期不超过60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交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金女士说,当初买房时均价约9000元,目前均价约1.3万元,很多业主急需用房但拿不到,退房后的房款和几万元的违约金他们也买不起附近的房子,更来不及装修入住,“到现在都没有人跟我们说延期交付原因,也没说房子什么时候能交付,另外我们还担心交付后买不到车位。”

中建:正在协调争取早日交付

今天(23日)上午,记者来到中建大观售楼处,一位束姓营销负责人和张姓客服负责人做了接待。张先生说,他不方便透露延迟交付的原因,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各部门,争取早日交付,但交付日期他无法给出明确时间,“这两栋楼施工已经完成90%。”

束先生说,上周六下午他们休息,只有销售员上班,所以没有出面接待业主,“工作日曾有业主来过,我们都正常接待。”关于业主关心的停车位问题,张先生说,停车位目前进入销售阶段,不管业主何时买车位,使用期限从开发商拿土地的时间算起,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从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算,业主不用担心买不到、浪费期限和多交管理费的问题,“先购买的业主可以先选位子,其他没区别。”张先生说,对于延期交付,他们愿意按合同约定赔付,并尽力向业主做解释。

住建:一直在等中建来办手续

随后,记者来到市住建局,房产处工作人员称中建大观曾经出过一份说明,记者看到里面写到,“因临近小区业主投诉,我司开发的两幢楼可能会对周边建筑产生影响,故2017年5月5日停工。”工作人员称,他们最近也接到市民投诉,所以前往了解过一些,但停工通知不是房产处发,所以不清楚具体情况,也不知道说明中的内容是怎么回事。

记者了解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安监站)曾给中建项目下达停工通知,于是下午记者来到该单位,监督管理二科工作人员岳梓含称,中建大观的施工许可证等齐全,去年管理处曾因安全隐患问题两次给这两幢楼下达停工通知,两次中建都整改到位,“第二次在2017年底已经整改好,我们同意他们复工。”

岳梓含说,后来工作人员曾多次去现场看过,一直未见施工,“所以我们通知中建工程部门来办手续,这样就不用纳入我们监管,但他们总说不在镇江。”岳梓含向记者提供了中建大观工程部工作人员周先生的电话,接通后对方称,请记者联系中建综合部,他不方便回答问题。于是记者又联系了张先生,对方称,所有需要办理的手续,有的公司已经办好,有的正在办理,“我们会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

律师观点:业主可主张实际损失

业主如何主张权益?律师傅小景说,业主基于对开发商和销售的信赖而做出的行为造成的损失,需要开发商承担,“当业主的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业主可以主张赔偿实际损失。”傅小景认为,开发商说不方便透露,是比较消极的做法,业主有知情权,开发商应该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向业主说明原因,方便业主做出合理的应对措施。(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陈路

53

今日镇江讯   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他们购买的中建大观小区的商品房延期交付,打乱了自己原有的计划。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业主:房子迟迟拿不到

业主金女士告诉记者,延期交付的是中建大观南区的62幢和63幢,一共涉及40多户,“2017年3月7日开盘,合同上写今年4月30日交付,销售跟我说建设进度很快,2017年年底就能拿房。”金女士说,她的孩子准备今年9月开学到省镇江一中就读,为了让孩子上学近一点睡眠时间多一点,家人才决定搬到这里,装修公司、家具商已经联系好了,眼前的状况让她着急不已。

更着急的还有业主张先生,“我今年10月结婚,这是我的婚房,准备交付立即装修,现在怎么办,急死我了。”

上周六下午,记者随金女士、张先生等十多名业主来到中建大厦,销售人员称当天只有销售员上班,相关负责人都不在,业主们请销售人员帮忙联系,过了一会销售人员说联系不上,请业主们工作日再来。

记者随后随金女士等业主来到62幢和63幢现场,看到这里楼体基本成型,外面设脚手架和防护网,几名工人在内部砌砖。

金女士说,目前现场看到的跟去年底差不多,4月份的时候他们满心欢喜的等着拿房,没想到在交付前几日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业主们房屋无法正常交付,也未具体说原因,只说一切按合同办。

记者看到金女士的合同上写着,逾期不超过60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交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金女士说,当初买房时均价约9000元,目前均价约1.3万元,很多业主急需用房但拿不到,退房后的房款和几万元的违约金他们也买不起附近的房子,更来不及装修入住,“到现在都没有人跟我们说延期交付原因,也没说房子什么时候能交付,另外我们还担心交付后买不到车位。”

中建:正在协调争取早日交付

今天(23日)上午,记者来到中建大观售楼处,一位束姓营销负责人和张姓客服负责人做了接待。张先生说,他不方便透露延迟交付的原因,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各部门,争取早日交付,但交付日期他无法给出明确时间,“这两栋楼施工已经完成90%。”

束先生说,上周六下午他们休息,只有销售员上班,所以没有出面接待业主,“工作日曾有业主来过,我们都正常接待。”关于业主关心的停车位问题,张先生说,停车位目前进入销售阶段,不管业主何时买车位,使用期限从开发商拿土地的时间算起,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从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算,业主不用担心买不到、浪费期限和多交管理费的问题,“先购买的业主可以先选位子,其他没区别。”张先生说,对于延期交付,他们愿意按合同约定赔付,并尽力向业主做解释。

住建:一直在等中建来办手续

随后,记者来到市住建局,房产处工作人员称中建大观曾经出过一份说明,记者看到里面写到,“因临近小区业主投诉,我司开发的两幢楼可能会对周边建筑产生影响,故2017年5月5日停工。”工作人员称,他们最近也接到市民投诉,所以前往了解过一些,但停工通知不是房产处发,所以不清楚具体情况,也不知道说明中的内容是怎么回事。

记者了解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安监站)曾给中建项目下达停工通知,于是下午记者来到该单位,监督管理二科工作人员岳梓含称,中建大观的施工许可证等齐全,去年管理处曾因安全隐患问题两次给这两幢楼下达停工通知,两次中建都整改到位,“第二次在2017年底已经整改好,我们同意他们复工。”

岳梓含说,后来工作人员曾多次去现场看过,一直未见施工,“所以我们通知中建工程部门来办手续,这样就不用纳入我们监管,但他们总说不在镇江。”岳梓含向记者提供了中建大观工程部工作人员周先生的电话,接通后对方称,请记者联系中建综合部,他不方便回答问题。于是记者又联系了张先生,对方称,所有需要办理的手续,有的公司已经办好,有的正在办理,“我们会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

律师观点:业主可主张实际损失

业主如何主张权益?律师傅小景说,业主基于对开发商和销售的信赖而做出的行为造成的损失,需要开发商承担,“当业主的实际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业主可以主张赔偿实际损失。”傅小景认为,开发商说不方便透露,是比较消极的做法,业主有知情权,开发商应该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向业主说明原因,方便业主做出合理的应对措施。(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陈路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