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年仅21岁的消防战士谢勇为抢救被困人群不幸牺牲,却遭到一网民恶意污蔑。5月21日,淮安市检察院针对当地居民曾某污蔑烈士的行为,依法提起侵犯英烈名誉权的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5月12日,淮安市清江浦区某小区一幢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消防战士谢勇解救被困群众时,将自己的空气呼吸器让给向其求救的战友使用,自己则因为被浓烟熏呛从高楼坠落,后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5月13日,公安部批准谢勇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5月14日,中共江苏省公安厅委员会追认谢勇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旸签发命令追记谢勇同志一等功。同日,淮安市政府追授谢勇“灭火救援勇士”荣誉称号。
5月14日,淮安经济开发区的曾某在微信群里散布不实言论对谢勇烈士进行污蔑,并在他人劝阻时表示“拘留算什么,坐牢我都不怕”。5月15日,曾某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检察机关发现上述线索后,高度重视。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做出批示,要求迅速介入、依法履职。淮安市检察院分别于5月15日、5月17日对上述线索进行立案审查,收集相关证据后,依法对曾某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