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镇江市中心支局本级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媒体记者 俞佳融)
附:国家外汇管理局镇江市中心支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可点击下方下载查看)
编辑:毛蕴劼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