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镇江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积极作为,全力协调防疫药械保供事项,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着力维护药品市场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迅速贯彻执行国家“新十条”要求
召集全市15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0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8个市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最新要求,发放《关于药品等防疫物资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全市药械批发、连锁、零售企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组织货源,从合法渠道购进和销售,保障市场供应充足,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全市零售药店经营行为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购买“四类”药品不再实名登记相关信息,要求零售药店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药械质量安全,加大药械储备力度,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报告药品保供异常情况。同时,向广大市民发出“理性备药,盲目‘囤药’没必要”的科普消费提示。
及时召开防疫药械保供保质专题协调推进会
召集全市16家药品医疗器械批发、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和8个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召开全市防疫药械保供保质专题协调推进会,现场向企业发放《保供保质倡议书》,要求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迅速行动起来,加大防疫药械的保供储备,特别是治疗药物和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的调度保供,严把质量,诚信经营,稳定药价,切实让市民群众买到放心药、平价药,为我市疫情防控和社会稳定大局作出贡献。
对全市零售药店全面开展督查检查
近日来,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围绕防疫药械的市场保供、药品来源、价格异常、处方药销售和进销存管理等,对全市零售药店开展督查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12月7日至14日,共检查零售药店433家次。
编辑:万嘉
审核: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