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中市新增一名
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通告
2022年12月1日,我市新增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系外省来扬货车司机,已转至定点医院接受隔离医学管理。接报后,我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流调溯源、相关场所管控、人员转运隔离、消毒消杀等工作。
根据初步流调,该人员近日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9日
18:29 S35镇泰高速扬中出口;
18:46 蜂巢易创厂区;
20:03 流动摊点—山东小炒地锅鸡(蜂巢易创门外路边)。
11月30日
08:02 流动摊点—山东手工菜煎饼(蜂巢易创门外路边);
11:31 俊俊冷饮批发超市;
14:42 兴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
17:41 流动摊点(蜂巢易创门外路边,见附图);
23:40 被管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请在上述时间到过相同地点的人员,立即向所在镇(街、区)、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
11月30日17:41 流动摊点图
请省外来(返)扬人员,及时主动报备,积极配合完成“落地检”及3天3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前,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组织或参加线下会议,不得从事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参加聚餐、婚礼等聚集性活动,并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要求。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并积极配合各类场所测温验码工作。主动接种新冠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7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扬中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
来源:扬中发布
编辑:毛蕴劼
审核:杨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