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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食品监管 百姓吃得更加放心 六月起江苏将严管网络食品交易主体

2018-05-10 07:07

网购食品、点外卖如今已经深入了人们的生活,但是选哪家更靠谱,出了问题又应该如何维权呢?5月9日,省食药监局发布《江苏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对规范网络食品交易主体、食品安全责任做出了新的规定。

目前,江苏省登记在册的网络食品销售商超过两万家,大部分是通过淘宝、京东、饿了么、美团等第三方平台进行销售,也有一部分是自建网站进行交易。过去由于不少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总部不在江苏,而是由其分支机构在江苏开展业务,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对此,《办法》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的分支机构这三大类经营主体都需要向我省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IP地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新的管理办法对于明确网络餐饮销售的主体责任也有了清晰的认定,为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消费者的维权提供了明确的渠道。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田丰:“消费者他有的投诉可以向第三方平台,也可以向网络平台所在地的食药监局,以及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食药监局投诉,原来没有这么清晰的解释,现在通过这个办法的制定,把这些向谁投诉做了明确的规定,老百姓投诉有门了。”

《办法》将从6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关网络食品交易主体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逾期将面临5000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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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食品、点外卖如今已经深入了人们的生活,但是选哪家更靠谱,出了问题又应该如何维权呢?5月9日,省食药监局发布《江苏省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对规范网络食品交易主体、食品安全责任做出了新的规定。

目前,江苏省登记在册的网络食品销售商超过两万家,大部分是通过淘宝、京东、饿了么、美团等第三方平台进行销售,也有一部分是自建网站进行交易。过去由于不少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总部不在江苏,而是由其分支机构在江苏开展业务,难以实施有效监管。

对此,《办法》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通过自建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设立的分支机构这三大类经营主体都需要向我省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IP地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新的管理办法对于明确网络餐饮销售的主体责任也有了清晰的认定,为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后消费者的维权提供了明确的渠道。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田丰:“消费者他有的投诉可以向第三方平台,也可以向网络平台所在地的食药监局,以及经营场所所在地的食药监局投诉,原来没有这么清晰的解释,现在通过这个办法的制定,把这些向谁投诉做了明确的规定,老百姓投诉有门了。”

《办法》将从6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关网络食品交易主体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逾期将面临5000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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