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日从省人大获悉,2018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及监督计划已经确定,《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法规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回应社会普遍关切等方面加强监督工作,计划听取和审议23个监督方面的报告,包括专项工作报告13个、计划预算监督报告6个、执法检查报告4个,并结合听取审议其中3个报告开展3次专题询问。
听取和审议13个专项报告包括: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实施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省政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重点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相关专项工作报告。
11、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立法计划包括:
1、集中修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七件地方性法规
2、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改)
3、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4、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
5、江苏省广告条例(修改)
6、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
7、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8、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9、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
10、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修改)
11、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修改)
12、江苏省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13、江苏省授予荣誉公民称号条例(修改)
来源:交汇点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