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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市法院妥善处置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2022-05-05 00:01 今日镇江  

今日镇江讯 日前,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法院2021年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情况。2021年,我市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并重的司法导向,积极引导劳动者与企业共渡难关、共谋发展,大量劳动争议纠纷在诉讼阶段得到圆满解决。

新型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

2021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996件,同比上升17%,审结1849件,同比上升16%。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68天,同比下降29%。我们还深入开展长期未结案专项清理工作,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法院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部清零。

2021年,全市法院受理股息分红、销售提成、竞业限制及新业态用工等新型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加。同时,《民法典》新增的人格权侵害禁令、禁止性骚扰规则、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与劳动者人格权保护密切相关。如何把握新型劳动争议裁判标准及引导劳动者适用《民法典》新增制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劳动争议审判工作面临的新任务。

在全市法院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化解之下,2021年,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为48%,同比分别上升5%,二审案件调解撤诉率38%,同比上升22%。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0%,同比上升6%。案件调撤率、服判息诉率等矛盾化解指标均居江苏省前列。我市两级法院依托互联网调解的快速、便捷性,通过互联网线上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00余件;通过两级法院联动、全庭协作等方式先后调解了马某等6名员工诉某房地产公司经济补偿案,妥善化解纠纷。

积极保护权益 解决欠薪难题

两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积极厘清劳动争议审判理念,平衡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面临下行压力,部分中小微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新冠疫情更使部分企业面临生存危机。我市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的有机统一,通过裁判的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和职工增进理解和互信,发挥资本和劳动要素的最大效能,实行双方共同利益最大化。

同时,以“劳动基准”作为保护劳动者生存权和健康权的底线进行守护,旗帜鲜明的对拖欠劳动报酬、超时加班等侵害劳动者基本权利的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李某超时加班致工亡案件2021年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两级法院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欠薪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工作机制。2021年我市法院共审结涉欠薪劳动争议案件316件,追讨欠薪涉案标的2149万元。

案件处理过程中,还注重尊重企业正当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王某与某汽车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对劳动者拒不服从用人单位合理工作安排的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判决驳回王某要求企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该案入选江苏法院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开展“法润民企”普法宣传活动、编写《人力资源风险提示手册》、走访企业等方式,深入企业听取意见与建议,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并进行风险提示,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降低用工风险。

构建诚信秩序 参与社会治理

我市法院开展劳动争议虚假诉讼专项评查活动,通过全面排查、交叉复查等方式,两级法院2021年共排查出涉嫌虚假诉讼案件50件、涉嫌骗取失业保险金案件1件,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予以处理。同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宣传打击劳动争议虚假诉讼的鲜明立场,加强诉讼指引和法律后果释明,引导、警示当事人规范诉讼行为,营造诚信守法的用工环境。

此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源头化解劳动争议。市中院与市劳动仲裁院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和特殊案件沟通机制,共同协调化解重大群体性纠纷和新型劳动争议纠纷。我市各级法院按照“一员多格”的配置要求,积极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提前介入并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借力网格及时发现群体性劳动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并与人民调解组织形成工作合力,通过“网格联动”机制搭建多渠道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平台,将群体性劳动纠纷发现于萌芽、化解于网格。(全媒体记者 谢勇  通讯员 陈雄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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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日前,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法院2021年劳动人事争议审判工作情况。2021年,我市两级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并重的司法导向,积极引导劳动者与企业共渡难关、共谋发展,大量劳动争议纠纷在诉讼阶段得到圆满解决。

新型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

2021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996件,同比上升17%,审结1849件,同比上升16%。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68天,同比下降29%。我们还深入开展长期未结案专项清理工作,截至2021年年底,全市法院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部清零。

2021年,全市法院受理股息分红、销售提成、竞业限制及新业态用工等新型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明显增加。同时,《民法典》新增的人格权侵害禁令、禁止性骚扰规则、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与劳动者人格权保护密切相关。如何把握新型劳动争议裁判标准及引导劳动者适用《民法典》新增制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劳动争议审判工作面临的新任务。

在全市法院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化解之下,2021年,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为48%,同比分别上升5%,二审案件调解撤诉率38%,同比上升22%。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80%,同比上升6%。案件调撤率、服判息诉率等矛盾化解指标均居江苏省前列。我市两级法院依托互联网调解的快速、便捷性,通过互联网线上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00余件;通过两级法院联动、全庭协作等方式先后调解了马某等6名员工诉某房地产公司经济补偿案,妥善化解纠纷。

积极保护权益 解决欠薪难题

两级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积极厘清劳动争议审判理念,平衡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面临下行压力,部分中小微企业出现经营困难,新冠疫情更使部分企业面临生存危机。我市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保障企业生存发展的有机统一,通过裁判的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和职工增进理解和互信,发挥资本和劳动要素的最大效能,实行双方共同利益最大化。

同时,以“劳动基准”作为保护劳动者生存权和健康权的底线进行守护,旗帜鲜明的对拖欠劳动报酬、超时加班等侵害劳动者基本权利的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李某超时加班致工亡案件2021年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两级法院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欠薪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工作机制。2021年我市法院共审结涉欠薪劳动争议案件316件,追讨欠薪涉案标的2149万元。

案件处理过程中,还注重尊重企业正当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用工。王某与某汽车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对劳动者拒不服从用人单位合理工作安排的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判决驳回王某要求企业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该案入选江苏法院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开展“法润民企”普法宣传活动、编写《人力资源风险提示手册》、走访企业等方式,深入企业听取意见与建议,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并进行风险提示,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降低用工风险。

构建诚信秩序 参与社会治理

我市法院开展劳动争议虚假诉讼专项评查活动,通过全面排查、交叉复查等方式,两级法院2021年共排查出涉嫌虚假诉讼案件50件、涉嫌骗取失业保险金案件1件,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检察机关予以处理。同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宣传打击劳动争议虚假诉讼的鲜明立场,加强诉讼指引和法律后果释明,引导、警示当事人规范诉讼行为,营造诚信守法的用工环境。

此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源头化解劳动争议。市中院与市劳动仲裁院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和特殊案件沟通机制,共同协调化解重大群体性纠纷和新型劳动争议纠纷。我市各级法院按照“一员多格”的配置要求,积极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提前介入并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借力网格及时发现群体性劳动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并与人民调解组织形成工作合力,通过“网格联动”机制搭建多渠道化解劳动争议纠纷的平台,将群体性劳动纠纷发现于萌芽、化解于网格。(全媒体记者 谢勇  通讯员 陈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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