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今日镇江讯 21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有关要求,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减轻群众教育费用负担,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从今年3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检查工作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督查、异地交叉检查、处理整改等阶段进行。专项检查的对象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以及公办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教育机构收费行为。检查时限为2020年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此次检查将重点关注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收取与入学(园)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收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跨学期收取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未执行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在收取代收费项目中获取差价;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资料;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或收取使用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问题。
本次专项检查将通过12345、12315等渠道发现违法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坚决曝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督促整改规范,确保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按规定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俞佳融)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