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去美容院想改善皮肤的问题,一段时间后市民认为效果不佳,且称美容院售药并给她注射水光针,要求退款对数额未协商一致,求助晚报帮你忙。对于消费者的描述,美容院予以否认,称没卖过药、使用的是涂抹式的水光针,对于新店证照未上墙表示确有疏忽。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双方经过协调,美容院退给消费者费用。
店家
顾客:花费三万改善皮肤未见效
陈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皮肤偏暗沉容易红肿粉刺,去年5月,她在网上看到润州区修丽可皮肤管理店的宣传,出于对大品牌的信任前往咨询,在店员的推荐下,买了2万多产品,分两次支付共2.9万余元,店方说两个月会明显改善,半年包好,否则无效退款,“治疗了三个月,我感觉并没有变化,于是8月份咨询,店员说,这是正常情况,并劝说我注射了一支水光针。”
陈女士说,之后他脸上的痘痘彻底爆发、比之前严重,店方说打完水光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让她不用担心,并建议她使用“盐酸米诺环素”和“复方甘草酸苷胶囊”两种处方药,称有效,并说店里也有,陈女士可直接买。陈女士考虑自己有医保卡,于是去医院配药,但吃了一周后,出现月经不调,后来她了解到这两种都是处方药。
在花费近三万多元后,陈女士认为自己脸上的红肿并没有好转,她说店方称这是正常现象,直到今年1月,店方承诺的半年时间到期,她找到店方讨个说法,但是却被店方拉黑,“老板娘不承认我没有效果,并说效果不好是因为我没有吃药,我提出看营业执照,老板娘就说我没有资格看,后来她把我微信删除,我卡里还有一万多元项目没做。”陈女士要求店方退款。
姚女士提供的陈女士前(上图)后(下图)对比照片店方:已离职员工“保证”过度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随陈女士来到店方和新址,陈女士说店方改了门头,网上的店方信息为“拾壹美肤”,记者来到新店,在大厅未看到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等证照,店员称,负责人不在店里,证照都有,只是因为新店刚开,还没来得及上墙。
经约定记者后来见到了店方负责人姚女士,她拿出两组陈女士脸部的照片说,第一组摄于去年5月14日,照片上陈女士脸上泛红,第二组是近期所摄,脸部泛红有好转。姚女士说,陈女士的皮肤应该是脂溢性皮炎,来店里时是一位已离职的员工接待的,员工的保证有此过度,如果是自己接待,不会做出肯定能修复的承诺,只能说试一试。后期陈女士提出退款1.7万元,她计算陈女士未做项目后说能退1万元,但陈女士方不同意,双方对数额达不成一致。
对于水光针和药,姚女士否认了陈女士的说法。她说店里用的水光针是涂抹式的,没有针头,药是因她知道医院对陈女士脸部情况可能会采用的药物,她才会建议陈女士使用,并提醒陈女士咨询医生,自己店里从不售药。
关于营业执等证件未悬挂,姚女士承认自己做得不到位,她说记者来的地方是她的新店面,她新领了证照,由于墙面太硬需要钻孔还没来得及公示,她会尽快将证照上墙。
市场监管:查扣资料仪器正常调查
记者咨询了市妇幼保健院相关专家得知,普通水光针是通过针头将药物注射进皮肤,会产生针眼创伤,而无针水光针是使用高压,将药物通过皮肤自然通道送达皮肤基底层,不会产生创伤。对于店主姚女士的说法,陈女士十分肯定地表示,店方给她只使用了注射式的水光针。
目前,润州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店内的设备和相关资料都被没收。姚女士表示,他们会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同时他们也希望陈女士再次到店内协商,希望能圆满解决。记者向润州区卫生监督所了解情况,监督三科科长刘峰告诉记者,接到市民举报后,他们就到该店进行了检查,并查扣了一台仪器、暂未发现药品,目前,该店因涉嫌非法行医,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到美容院消费时,一定要注意检查该店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消费过程中,注意保存店方承诺、广告等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能够有据可查。
记者发稿前从陈女士处了解到,目前双方已经达成了调解意见,店方退还陈女士1.7万元的费用,陈女士对此表示满意。(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