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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多份遗嘱显示:超99%的遗嘱都对儿媳女婿设防

2018-03-22 10:05 现代快报  

3月21日是中华遗嘱库启动五周年的日子,当天该遗嘱库向社会发布《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13-2017)》(以下简称《白皮书》)。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5年来,该遗嘱库已保管遗嘱8万余份,立遗嘱人群逐步呈现年轻化趋势。《白皮书》发现,老人们财产分配大多不按法定继承办,而且有99.93%的老年人在遗嘱中安排了“防儿媳女婿”条款。

江苏一年多办了6000多份遗嘱

中华遗嘱库江苏中心(江苏遗嘱库)主任杨光介绍,中华遗嘱库启动五年来,已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南京、重庆、南宁等地为82000多名老年人办理了遗嘱。其中,江苏遗嘱库成立一年多,已经为6000多位老人办理了遗嘱。

《白皮书》显示,从2013年到2017年期间,中华遗嘱库办理遗嘱的老年人平均年龄从77.43岁逐步下降到72.09岁,立遗嘱人群逐步呈现年轻化趋势。“这和人们对遗嘱的观念发生变化有关系。”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介绍。

《白皮书》显示,人们认为立遗嘱不必要的比例已经从2013年的56.4%下降到了2017年的26.5%,降幅达到53%;相对应的,认为一定要订立遗嘱的比例从12.4%上升到43.22%。“这证明了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提前订立遗嘱,对遗嘱看法越来越开明。”陈凯说。

财产分配大多不按法定继承“套路”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根据《白皮书》的大数据分析,遗嘱中的财产安排非常有特色,基本都不按照法定继承的“套路”走。数据显示,继承人以立遗嘱人的子女、配偶、孙辈为主。其中子女直接继承的为33.53%,配偶互相继承后由子女继承的比例是27.07%,直接给孙辈的比例为13.58%,先给子女后给孙辈的比例为23.02%。

“绝大多数老年人并未按法定继承将财产平分给子女。”杨光介绍,老人考虑的因素非常多,主要包括:部分子女已经获赠财产、与子女关系恶化、子女贫富差距较大、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子女长期未来往、再婚家庭、离婚时子女由对方抚养、继子女、非婚生子女、赠与孙子女但未赠与其他子女等。

3月21日上午,记者在江苏遗嘱库活动现场遇到了前来领取遗嘱证的罗奶奶。她告诉记者,她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全部交给侄女继承。原来,今年已经80多岁的罗奶奶一直独身,没有子女。“我还有个妹妹在世,她是我的法定继承人,但我不想把遗产给她。”罗奶奶说,她跟侄女关系最好,而且侄女也对自己最关心,所以要把财产交给侄女。

超99%的老人遗嘱中设“防儿媳女婿”条款

更有意思的是,《白皮书》显示,有99.93%的老年人选择了遗嘱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即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老人主要是担心子女离婚,导致财产损失。”杨光向现代快报记者讲述了一个遗嘱案例。南京市民周大妈老伴儿已经去世,独子小刘结过婚,但已经离婚了。前一阵子,他们家拆迁,她的前儿媳居然把他们告上法庭,要求分拆迁补偿款。律师告诉周大妈,她老伴儿去世是在儿子和前儿媳婚姻存续期间,而拆迁补偿款中有一部分是她老伴儿的遗产,根据法定继承程序,小刘所继承的遗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周大妈家对前儿媳进行了一定金额的补偿,这让她很是委屈。想到儿子肯定还要结婚,于是到江苏遗嘱库咨询办理遗嘱,避免以后儿子离婚,再度遭遇类似尴尬。

3月21日在江苏遗嘱库现场,市民陈大妈也告诉记者,她为了防儿媳分财产,索性直接将财产交给孙子继承。“我是有教训的。我婆婆去世前,就想把遗产交给孙子,但几个子女都不同意,最后老人遗憾地离开了。”陈大妈说,所以她要未雨绸缪。“房子给了我孙子,即便以后我儿子离婚了,房产也不会被儿媳分走。”陈大妈说。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阿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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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是中华遗嘱库启动五周年的日子,当天该遗嘱库向社会发布《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13-2017)》(以下简称《白皮书》)。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5年来,该遗嘱库已保管遗嘱8万余份,立遗嘱人群逐步呈现年轻化趋势。《白皮书》发现,老人们财产分配大多不按法定继承办,而且有99.93%的老年人在遗嘱中安排了“防儿媳女婿”条款。

江苏一年多办了6000多份遗嘱

中华遗嘱库江苏中心(江苏遗嘱库)主任杨光介绍,中华遗嘱库启动五年来,已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南京、重庆、南宁等地为82000多名老年人办理了遗嘱。其中,江苏遗嘱库成立一年多,已经为6000多位老人办理了遗嘱。

《白皮书》显示,从2013年到2017年期间,中华遗嘱库办理遗嘱的老年人平均年龄从77.43岁逐步下降到72.09岁,立遗嘱人群逐步呈现年轻化趋势。“这和人们对遗嘱的观念发生变化有关系。”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介绍。

《白皮书》显示,人们认为立遗嘱不必要的比例已经从2013年的56.4%下降到了2017年的26.5%,降幅达到53%;相对应的,认为一定要订立遗嘱的比例从12.4%上升到43.22%。“这证明了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提前订立遗嘱,对遗嘱看法越来越开明。”陈凯说。

财产分配大多不按法定继承“套路”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根据《白皮书》的大数据分析,遗嘱中的财产安排非常有特色,基本都不按照法定继承的“套路”走。数据显示,继承人以立遗嘱人的子女、配偶、孙辈为主。其中子女直接继承的为33.53%,配偶互相继承后由子女继承的比例是27.07%,直接给孙辈的比例为13.58%,先给子女后给孙辈的比例为23.02%。

“绝大多数老年人并未按法定继承将财产平分给子女。”杨光介绍,老人考虑的因素非常多,主要包括:部分子女已经获赠财产、与子女关系恶化、子女贫富差距较大、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子女长期未来往、再婚家庭、离婚时子女由对方抚养、继子女、非婚生子女、赠与孙子女但未赠与其他子女等。

3月21日上午,记者在江苏遗嘱库活动现场遇到了前来领取遗嘱证的罗奶奶。她告诉记者,她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全部交给侄女继承。原来,今年已经80多岁的罗奶奶一直独身,没有子女。“我还有个妹妹在世,她是我的法定继承人,但我不想把遗产给她。”罗奶奶说,她跟侄女关系最好,而且侄女也对自己最关心,所以要把财产交给侄女。

超99%的老人遗嘱中设“防儿媳女婿”条款

更有意思的是,《白皮书》显示,有99.93%的老年人选择了遗嘱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即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老人主要是担心子女离婚,导致财产损失。”杨光向现代快报记者讲述了一个遗嘱案例。南京市民周大妈老伴儿已经去世,独子小刘结过婚,但已经离婚了。前一阵子,他们家拆迁,她的前儿媳居然把他们告上法庭,要求分拆迁补偿款。律师告诉周大妈,她老伴儿去世是在儿子和前儿媳婚姻存续期间,而拆迁补偿款中有一部分是她老伴儿的遗产,根据法定继承程序,小刘所继承的遗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终,周大妈家对前儿媳进行了一定金额的补偿,这让她很是委屈。想到儿子肯定还要结婚,于是到江苏遗嘱库咨询办理遗嘱,避免以后儿子离婚,再度遭遇类似尴尬。

3月21日在江苏遗嘱库现场,市民陈大妈也告诉记者,她为了防儿媳分财产,索性直接将财产交给孙子继承。“我是有教训的。我婆婆去世前,就想把遗产交给孙子,但几个子女都不同意,最后老人遗憾地离开了。”陈大妈说,所以她要未雨绸缪。“房子给了我孙子,即便以后我儿子离婚了,房产也不会被儿媳分走。”陈大妈说。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阿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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