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决定在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稳步推广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预计2022年底前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作为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通用凭证,具有缴款凭证和收款收据功能,由执收单位收缴非税收入时依规开具。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是以电子数据形式表现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与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执收单位和缴款人依规归档保存。
根据通知,2022年底前,结合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实现电子缴款书制样、赋码、生成、传输、查验、核销、入账、报销和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构建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逐步推进全国非税收入收缴信息和电子缴款书汇总、共享和反馈。
2022年6月底前,实现中央部门电子缴款书全覆盖。与此同时,有序推进地方试点:选择河北、辽宁、江苏、浙江、湖南、大连等6个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地方电子缴款书试点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实施工作。全国预计2022年底前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