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镇江日报的一则消息赢得点赞无数:市福建商会常务副会长林志汉将价值20多万元的贵重药物倍利妥无偿捐献给了住院患者。
林志汉买倍利妥原是为了救母亲,但母亲还没来得及使用该药就去世了。“因价格昂贵,对很多家庭贫困的患者来说,要想用上这种药显得有些吃力。而现在母亲已经离世了,剩下这些药用不上了,我打算捐赠给其他需要帮助的人。”林志汉的话实在,也透着真诚。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林志汉的善举对于家庭贫困的患者来说可谓“雪中送炭”,而他对母亲的爱也通过这种方式得以传递。这样的助人为乐,值得我们学习。
“助人为乐”需要发扬光大。社会节奏在加快,我们每天和无数陌生人擦肩而过,但陌生并不意味着冷漠,不相识不意味着不相关。生活中每个人都会经历生活的困难,谁不希望在自己需要的时候,有人能拉一把?所以,“助人为乐”是现实生活的需要,是一种社会责任。
“助人为乐”从身边举手之劳做起。生活中尽自己所能去帮助他人,其实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雨雪天气里的“顺风车”、在公交车上让座、为陌生人指路……这些身边的“举手之劳”,让彼此感到温暖,让生活变得美好。
在别人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在接受帮助时,常怀感恩之心。只要每个人都把助人为乐的道理实践在行动上,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共同维护善良的公平和正义;只要我们心里能存一份善意,以自己的行动向社会、向他人传递涓涓爱心,我们的城市就会变得越来越好,“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杨佩佩)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