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一个月前,镇江交警部门向社会发出公告,从7月15日起,在梦溪路等12条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市区道路,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
这12条重点路段为:
1、梦溪路(东吴路口—运河路口);
2、学府路(梦溪广场—谷阳路口);
3、焦山路(禹山路口—丁卯桥路口);
4、健康路(黄山东路口—解放路口);
5、东吴路(解放路口—禹山路口);
6、南门大街(中山东路口—运河路口);
7、运河路(中山西路口—天桥路口);
8、中山北路(中山西路口—长江路口);
9、朱方路(中山西路口—南徐大道路口);
10、黄山南路(黄山西路口—南徐大道路口);
11、润州路(长江路口—朱方路口);
12、黄鹤山路(南徐大道路口—北府路口)。
为保障此项措施的顺利实施,镇江交警部门也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在严管路段增设禁停严管标志110处,增加临时停车泊位300余个,在严管路段周边道路增加临时停车泊位200余个。
2016年11月21日,市区8条道路实施机动车违停严管措施,连同即将实施严管的新增12条市区道路,我市市区严管道路共有20条。
市区施行严管街后,群众的直观感受是违停现象明显减少。镇江交警部门表示,机动车违停处罚量较实施严管措施前也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镇江交警部门表示,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和我市交通管理的实际需要,正在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在镇江全市范围有步骤的推行严管街,希望通过强化管理手段,逐渐形成全市范围的交通严管区域,维护城市交通良性运转和我市文明城市良好面貌。
镇江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要主动适应汽车社会下文明停车的规范要求,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停车、守法驾驶,共建我市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谈德捷 记者 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