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交警部门获悉,针对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现象,除了繁华路段、复杂路口交警可现场处罚;具备让行条件的路段、路口,利用现有电子警察进行抓拍;如今市区第一组专拍不“礼让行人”的电子警察,在中山西路狮子山公园旁斑马线率先启用。

在现场看到,真正能够按照规范、主动进行减速停车让行的机动车很少。而在让行的车辆中,以公交车和大客车这类需要提前预判的车辆为多。
与此同时,不少机动车驾驶人对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存在误解,“我以为减速了,或者按喇叭提醒就是让行呢!”“之前以为行人没走到我这车道位置,开过去应该没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违反此项规定,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50元罚款、记3分。
市交警支队非现场执法大队民警曹勇明介绍,针对机动车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除了利用现有的电子警察进行抓拍。如今新增了专门的电子警察,第一组就位于中山西路狮子山公园旁斑马线,南北方向共2个电子警察。在临近斑马线约20米的地方,设置了一条线,用于分辨车辆是否存在明显减速,其次当行人走上斑马线,车辆有没有停车让行。对于不“礼让行人”的现场车辆信息进行采集后,将按照法规进行处罚。对于专门抓拍相关违法的电子警察将逐步配置到位。
如何做到“文明礼让”
“一减速、二停车、三让行、四通过”
在没有信号灯控制的斑马线路口,行人有优先通行权。只要机动车行驶至斑马线两侧有明显的提前减速行为,遇有行人过街时能主动停车、不与行人抢道,保障行人安全通过斑马线的,就属于“文明礼让”的守法行为。
通俗讲,就是“一减速、二停车、三让行、四通过”。
“一减速”:当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发现前方道路有人行横道时,必须提前减速。
“二停车”:当机动车驾驶人发现,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在人行横道前依次停车等候。
“三让行”:行人在人行横道行走时,在人行横道前停车等候的机动车应耐心等待行人通过,不鸣笛催促、不争抢通过。
“四通过”:当在行人已经通过机动车所在车道或行进方向时,机动车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本车道或行进方向慢速安全通过。
对此小编只想说
还好我不会开车

文:余长保 张兆勇 摄影: 张兆勇
编辑:小叮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