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促进体医融合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全面落实《“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和《江苏省贯彻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近日,江苏省体育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体医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新提升,体医融合在健康江苏和体育强省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凸显。在发展目标上明确提出,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022年达到26%,2025年达到28%;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2022年达到41%,2025年达到43%;《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达标城乡居民比例2022年达到93.3%,2025年达到93.8%;人均预期寿命到2022年达到79岁左右,2025年达到80岁左右。
为实现这些目标,《意见》提出了七项重点任务,分别是,(一)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观。各级体育系统和卫生健康系统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强化舆论宣传,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关注和重视健康的良好氛围。大力推广“身体健康、心理健康、道德健康、社会适应良好”健康新标准,提升全省人民的健康素养水平。深入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宣传推广“三减三健”干预工作机制和适宜技术。积极推广“运动是良医”理念,宣传体育运动对健康的重要促进作用,是促进群众身心健康最经济、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倡导人民群众加强主动健身的前端健康预防。广泛宣传科学健身,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科学的体育锻炼项目、方法、运动伤病防治等方面的知识。
(二)完善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制定《江苏省运动促进健康机构建设标准》,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省、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体医融合服务机构。加快推进省运动康复联合研究中心和省康复医院建设,完善省体育局运动康复基地体医融合服务功能。各设区市要整合医疗机构和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体育科学研究所等资源,建设体育运动专科医院或运动促进健康中心。县(市、区)依托医疗机构和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等单位建设运动促进健康中心。乡镇(街道)依托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质监测站等单位,建设运动促进健康站。城乡社区依托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单位建设运动促进健康点。鼓励在大型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健康主题公园、健身步道等公共服务设施中建设体医融合健康驿站或健康小屋。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康复科室,开设运动医学门诊。鼓励体质检测机构与体检机构融合发展。
(三)建设体医融合人才队伍。制定江苏省体医融合从业人员培养方案,把体医融合人才培养纳入各级体育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计划,逐步健全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机制。建设省体医融合专家库,有条件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建立本级体医融合专家库。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健康管理、运动康复等专业,大力培养体医融合人才。鼓励体育院校与医疗机构合作,建设学生实践实习基地。畅通评价渠道,加大运动防护师培养力度。支持南京体育学院建设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和国家运动处方师培训基地。全面推广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中增设健康管理、基础医疗和急救课程,大力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培训中增加科学健身指导内容。加大运动处方师培训力度,积极组织面向医师、康复师等的运动健康干预培训。加强前期申报工作,将体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开展的体医融合方面的培训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
(四)支持体医融合科研创新。办好国际运动康复大会和健康中国发展大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吸收国际和国内体医融合先进经验。将体医融合纳入体育和卫生健康科研课题立项范围,强化体医融合理论研究。支持建设省级体医融合、慢性病运动干预等研究机构,推进体医融合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高等院校、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加强合作,开展体医融合协同创新。鼓励各级体育科学学会和医学会搭建平台,开展体医融合学术交流。组织体育和医疗卫生方面的专家,运用生物、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个性化、精细化的江苏省运动处方库。通过集成利用和数据共享,加快完善包含体质状况的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库。试点体育消费券定向支持慢性病运动干预,鼓励各地各相关单位征集志愿者,开展早期2型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超重肥胖等慢性疾病运动干预研究和服务。
(五)加强竞技体育医疗保障。加大国际、国内高水平运动医疗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建设高水平的优秀运动队医疗保障人才队伍。鼓励各级各类体育运动项目中心、体育院校与相关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加强运动员损伤预防、伤病诊断、康复治疗、反兴奋剂等方面的合作,建立运动员医院就诊绿色通道。落实保障措施,加强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年度全面体检、伤病诊治等工作。在大型体育赛事中,按照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预案和工作方案做好大型体育赛事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支持向市场主体、社会组织购买医疗服务,探索运动队多元医疗保障新模式。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对从事竞技体育医务人员给予编制、职称等的支持。
(六)发展体医融合服务产业。大力发展疾病预防、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慢病管理、运动康复等服务业态。将体医融合相关产业纳入省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支持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体育产业引导资金中设立体医融合项目类别。推动各地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以特色小镇、产业综合体为代表的体医融合产业集聚地,建设一批以中医保健、康复疗养为特色的健身健康产业基地。促进科技成果的孵化转化,培育一批知名企业,研发生产科技含量高、个性化的新型体医融合设施设备和产品。支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创新体医融合服务解决方案。鼓励体检机构、健身机构合作经营、连锁经营,开展体医融合服务。
(七)提升体医融合服务水平。打造国家健康科普示范基地,结合各类健身和健康主题日,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面向群众提供体医融合科普宣教服务。办好“健康江苏健步走”活动,打造省健身气功·八段锦网络达标赛、省健骨操大赛等品牌,引导各类体育活动向促进人的全面健康转化,加快培育有利于身体、心理、道德健康和社交良好的新型体育健康促进活动。扶持健身气功、太极拳等传统健身运动项目,支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建设好省体质健康大数据平台,推广“运动云医院”建设,向群众提供线上体医融合服务。将全民健身融入健康管理项目,鼓励将国民体质测试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医疗机构开展运动风险评估、提供健身方案或指导运动促进健康等服务。重视体育在心理健康促进中的作用,推广体育锻炼预防和治疗心理疾病方法。将体医融合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丰富基层群众身边的健康服务。支持社区提供老年人运动与健康服务,企事业单位做好职工健康管理,各地开展青少年脊柱侧弯筛查及运动防控近视等服务,加强各类重点人群运动健康干预。
《意见》还出台了四项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江苏省体育局和江苏省卫生健康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明确重点工作,统筹推进体医融合发展。各设区市、县(市、区)体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将体医融合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做好部署安排和落实检查。把全民健身作为健康支持性环境的重要内容,在建设健康城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以及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中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二)完善保障政策。加强与健身健康相关法规的衔接,加快制定和完善体医融合的场地、活动、组织、科技、人才、资金等方面配套政策,健全体医融合领域标准规范和指南。制定实施《江苏省运动促进健康机构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探索体医融合服务单位发展新模式。制定《江苏省体育运动专科医院建设标准》,推动体医融合类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出台相关政策,推动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提升体医融合服务。
(三)拓宽投入渠道。各级体育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争取加大体医融合工作投入,并通过现有资金政策予以支持。推动将体医融合纳入购买健身健康服务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政府购买体医融合服务力度。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相关知名机构,建设高端体医融合服务平台。鼓励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开办体医融合服务机构。
(四)强化评估激励。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进行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支持地方建设健康江苏实践示范区和运动健康城市,为全省体医融合发展探索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对在体医融合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给予表扬。
来源:交汇点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