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年来,在镇江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产业强市、实干兴市的发展战略,扬中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照“促发展、保稳定、强监管、重规范”的工作思路,在加强监管职责的同时,重点防范和稳控风险,扩大服务和协调金融机构范围,运用金融信贷、保险保障和资本市场等金融工具,调整调优产业布局,推动金融生态稳步向好发展,助力产业强市“加速跑”,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日前,江苏省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江苏省金融生态县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江苏省金融稳定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金融生态县创建评价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授予扬中市“2017-2019年度金融生态优秀县”称号。
统筹推进,强化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监管
扬中市金融局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工作,努力推动地方金融从业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助推地方金融机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规范监管行为。根据“7+4”监管范围,该局逐一梳理12家地方金融从业机构风险防控点,建立监管工作档案,分行业类别明确监管计划;印发了扬中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四类地方金融从业机构的监管工作要点,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强化日常监管。扬中市金融局通过实地走访、现场检查、整改约谈、动态评级、规范年审等形式,结合网络监管、信息和报表制度,常态化开展监管。2020年,对3家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经营合规性现场检查与监管审计;中止1家典当行业务,依法收回经营许可证;约谈3家农贷公司负责人,对2家融资担保、1家保理公司业务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部门联合摸排。该局密切联系扬中市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人行等部门,积极做好行业摸排,对发现的线索及问题,注重线索移交及部门联合行动。
协调服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扬中市金融局多措并举,强化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切实提升服务质效。
积极协调金融机构服务属地发展。扬中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镇江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扬中市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20条政策意见,积极发挥金融在支持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金融信贷支持,确保广大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融资成本基率下降10%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基率降至10%及以下。
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目标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牵头开展对驻扬17家银行、6家保险机构高质量发展考核,突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条款;牵头召开政银企对接会,2020年,签约银企信贷项目17个,新增信贷规模22.12亿元;牵头召开全市银行行长联席会,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资源,有效解决实体经济发展中的信贷问题;将“暖企大走访”中78家企业融资方面的诉求汇总,协调并督促驻扬银行机构做好诉求企业的对接,银行机构走访率与企业满意率均达100%,确保银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暂遇困难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做好续贷、增贷工作。
全力助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扬中市金融局始终坚持“上市一批、辅导一批、改制一批、培育一批”的原则,根据科创板和创业板注册制政策的落地,进一步加快培育相关企业进军多层次资本市场步伐。拟定年度上市挂牌企业工作目标,开展专题调研,分类引导企业。对重点拟上市企业进行上市专题调研,“一企一档”为每家企业制定清单和方案。2020年,扬中市2家企业完成在上交所科创板和深交所创业板申报和受理问询工作;16家企业在江苏股交中心挂牌。截至目前,累计主板在市企业2家,在册新三板企业2家,在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企业103家。
有效化解企业联保风险。扬中市强化属地管理、高位协调,实行“一企一策”化解方案,有效稳控联保风险蔓延。积极协调镇江银保监分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属地政府和驻扬银行召开专题协调会、银行债权人委员会,签订联合公约与合作协议,通过出具会议纪要、协商协议(函),一企一策推进“破圈解链”。今年,共出具会议纪要7期,协商协议(函)9份。
综合施策,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近年来,扬中市金融局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守住风险底线,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强化宣传,浓厚防范非法金融氛围。在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防范非法集资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中,扬中市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子显示屏等载体以及互联网、公众号等新媒体、新技术进行宣传,根据受众群体心理、信息来源渠道等不同特点,进行全覆盖宣传;联合相关部门充分利用集中宣传、新闻媒体、服务窗口等方式让金融政策和知识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通过市金融行业协会,在金融系统开展行业自律宣传,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处非宣传月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手机短信10余万条,纸质传单3000余张,持续多元、全方位开展“非吸”、“非金”活动风险宣传教育。
把好准入关,严格执行会商机制。扬中市金融局一直严把投融资企业准入关,根据《完善投融资服务企业商事注册登记会商机制的办法》文件精神,会同行政审批局、公安、商务、人行以及属地政府,对12家相关新设及变更企业启动会商机制,质询相应企业的名称规范、资金来源和运用合法合规性、采用的运营模式、经济效益取得与分配规则,逐企业签订《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共劝退3家企业。实行会商制度以来,统一了会商标准,落实了后续监管单位,确保了企业发展质量,特别是今年对一家新设注册的私募股权基金企业设立会商,在常规会商部门参加的同时,提请省证监局共同参与会商审核,认真审核相关资质。
部门联动,开展源头治理活动。今年6-7月份,扬中市金融局会同市场监管、公安、人行扬中支行等部门开展临街门店的非法金融广告清理部门联动清查整改,检查整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抵押贷款”“银行贷款”“典当”等非法金融宣传广告与超范围经营,共发现35家涉及非法金融广告的门店,规范和整改广告70余条。10月,会同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对扬中市250家投融资服务企业进行风险专项排查和筛选。其中,暂未发现金融风险企业243家,发现存在或涉嫌存在风险的投融资服务企业4家,已列入司法程序的投融资服务企业3家。(通讯员 姚敏 全媒体记者 张凤春)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