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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提高2019年城乡低保等困难对象保障标准

2019-07-15 22:43 镇江市民政局规财处  

近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从2019年7月1日起,提高我市2019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孤儿等对象保障标准。

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10元提高至750元,增长5.63%,截止6月底,我市共有低保对象2.23万人,其中城市低保0.96万人,农村低保1.27万人。

市区城市特困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的1498元提高至1611元,增长7.54%;市区农村特困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852元提高至975元,增长14.44%;其他地区城乡特困标准也按规定相应提高。

市区集中供养孤儿标准由每人每月的2194元提高至2364元,增长7.75%;分散供养孤儿标准由每人每月1646元提高到1773元,增长7.72%。

来源:镇江市民政局规财处

编辑:董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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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从2019年7月1日起,提高我市2019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孤儿等对象保障标准。

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10元提高至750元,增长5.63%,截止6月底,我市共有低保对象2.23万人,其中城市低保0.96万人,农村低保1.27万人。

市区城市特困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的1498元提高至1611元,增长7.54%;市区农村特困人员标准由每人每月852元提高至975元,增长14.44%;其他地区城乡特困标准也按规定相应提高。

市区集中供养孤儿标准由每人每月的2194元提高至2364元,增长7.75%;分散供养孤儿标准由每人每月1646元提高到1773元,增长7.72%。

来源:镇江市民政局规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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