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执笔人:潘信林 刘德中)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用“九个坚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教育改革发展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进行了深刻总结,形成了系统的教育重要论述。
清醒认识社会主义教育本质规定性和发展阶段性
社会主义教育质的规定性体现在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这是教育观的核心和前提问题。只有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贯穿学校教育管理全过程,使教育领域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守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阶段性体现在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这是辩证思维的体现,也具有发展教育的方法论意义。新中国的成立,特别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使我国教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革命性变化。这种巨大质变需要不断加强量变积累,以巩固这种质变,同时为更高级的质变准备基础,为此,我们完成了史诗般的扫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教育体系;与国家改革发展相适应,教育改革发展与时俱进,为改革开放提供了重要智力支持、人才支撑和精神保障;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迈出坚实步伐。教育改革创新不断增加量的积累,社会主义教育更加巩固。同时,“百年未有大变局”对我国的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更需要在量变积累上做好大文章。
教育事业发展上的唯物论、辩证法和价值论
教育事业发展的唯物论表现在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时代使命。唯物论的核心在于坚持物质第一性,坚持社会存在的决定性作用。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办教育必须从中国的实际、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为解决中国面临的现实问题服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当代中国最大的实际。解决中国问题最终还得依靠我们自己,学生要胸怀大志,为民族复兴而读书;老师要眼光长远,为民族复兴而教书,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应该是教育工作者的自觉意识。
教育事业发展的辩证法表现在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这同时是抓教育工作的主要方法论。辩证法的核心在于深刻认识事物内在对立统一的规律性,着力解决主要矛盾并带动其他矛盾的解决。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两个大计”决定了教育的主要矛盾地位。只有按照辩证法的要求,深刻认识各项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坚持“全国一盘棋”,同时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使教育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
教育事业发展的价值论是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作为哲学范畴,价值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满足程度的大小决定了价值的高低。教育最大的价值就是育人,就是立德树人,办人民满意教育。教育内容获得的丰富性与获得方式的公平性是影响教育获得感的两个关键因素。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领域,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要围绕这个目标来设计,教师要围绕这个目标来教,学生要围绕这个目标来学。
教育工作要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教育工作上的群众路线是依靠教师,建好建强一支能打硬仗打大仗打胜仗的人民教师队伍。依靠教师,全党全社会要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切实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教师要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耐得住寂寞,甘为人梯,不甘平凡。
来源:《光明日报》( 2020年10月06日 05版)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