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探访狗不理包子北京王府井总店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视频中,博主@谷岳 对店内包子品质、服务以及菜品价格等方面进行点评,以负面评价为主。
该视频发出后不久,微博账号@王府井狗不理店 发布声明称,该视频所有恶语中伤言论均为不实信息,已经报警,要求博主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此事件引发网友热烈讨论,大部分网友表示气愤,“店家难吃价贵还不让说”。
“好的体验可以发,
坏的体验就不能发吗?”
视频里的这位博主叫谷岳,他在微博上分享了大量在各地旅游的照片和视频,内容以风土人情及当地特色美食为主,粉丝超过170万。9月8日,谷岳发布了一则视频,主题是“我在大众点评上找到一家评分最低的餐厅 (北京王府井/东四地区),带你去看看究竟有多差”,目前该视频播放量已经超过1000万。
在视频中,谷岳探访了狗不理包子北京王府井总店,花了60元购买了一笼8个的酱肉包,又花38元买了一笼8个的猪肉包。试吃后,他称酱肉包特别腻、没有用真材实料;而猪肉包则是皮厚馅少,面皮粘牙。此外,他还对该店的服务、价格等进行了点评。
视频发出后不久,微博账号 @王府井狗不理店 就发布了一则声明。声明称,该视频所有恶语中伤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国内主流媒体公开道歉,餐厅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网络媒体法律责任。不过此后不久,该微博账户就被注销。
对此,谷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拍摄这一视频并非有意针对该店:“我没有任何恶意,只是觉得这是一种体验,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去看去转载。”谷岳称,自己只是想体验一下在大众点评软件上低评分的餐厅是否属实,便在居住地附近搜索到了这家餐厅。
△该店点评网站页面
对于王府井狗不理店此前发布的声明,谷岳表示,自己的拍摄并无不实之处:“我们拍吃的喝的,有好的体验我发了,有坏的体验就不能发吗?我只是发我真实的体验,我并没有做错。”
律师:恶意中伤商家可以维权
但本次事件作者并没有虚假陈述
对于狗不理声明中所称的“报警”,谷岳说自己没有接到警方的任何通知。针对此事,记者也多次联系狗不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得到回复。
那么,博主发表负面体验视频是否构成侵权?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对于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认定,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一般应通过是否属于以侮辱诽谤等捏造事实的方式进行、是否具有主观故意等诸多因素来确定侵权与否。
韩骁律师称,据目前披露的信息,该消费者虽为职业拍客,但所披露的信息未作捏造和虚假的陈述,不宜认定为属于侵害商家名誉权或者商誉的侵权行为。
针对目前也存在的一些用户或者竞争对手恶意差评的情况,韩骁指出,商家如果认为对方捏造事实、侮辱诽谤,可以运用多种方式进行维权。首先,可以向视频网站进行投诉和申诉,要求网站对这类视频进行下架处理;同时,如果认为确实需要,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等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字号普遍面临经营问题
专家称需同时兼顾传承和创新
其实,近来老字号餐饮面临的问题并不少,不久前,全聚德、东来顺等老字号主动降价吸引顾客,还有些老字号开始直播带货解决销售困境。
对此,中国科学院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吕本富表示,老字号本身就蕴含着巨大的品牌价值,一定要充分利用,而要在哪些方面传承老字号也值得思考。
另一方面,老字号不意味着可以安于守旧、一成不变,也必须要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适应消费者整体口味和需求的变化。此外,吕本富还建议,老字号也要积极采取新的营销手段,适应新的竞争环境。
来源:央视新闻(ID:cctvnewscenter)综合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zgzs001)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