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来,镇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全体民警怀着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一直开展着高频次、全方位的巡查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 在联合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使用禁用工具地笼网进行非法捕捞。警方快速制定方案,迅速行动。
8月15日凌晨,水上分局谏壁水上派出所民警在作案船只收获地笼网时,现场抓获作案人员,查获捕捞工具地笼网一条,渔获若干。8月26日凌晨,民警又在谏壁保养厂码头发现三名使用地笼网进行非法捕捞的嫌疑人,现场查获地笼网4条,网兜1只,螃蟹、杂鱼共0.32千克,虾子0.39千克。 根据7月31日修改通过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长江干流江苏段在禁渔期内禁止垂钓。
8月21日晚,水上分局征润州水上派出所联合渔政部门在江海之门查处镇江水域垂钓“第一案”。当晚20时许,嫌疑人现场使用5根鱼竿(1根鱼竿装有爆炸钩;其余4根鱼竿装有串钩,均为一线三钩)进行非法垂钓,现场查获渔获物黄颡鱼3尾共计0.25公斤。 群众举报也成为打击非法捕捞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渠道,8月26日上午,接群众电话举报,有人在龙门港码头附近水域非法捕捞,分局指令征润州水上派出所迅速处警,在在现场未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及相关人员,后经现场搜寻,山东籍驳货船上发现有一张丝网,船上二人对非法捕捞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提示:1、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2、长江干流江苏段在禁渔期内禁止垂钓。3、广大群众要自觉保护水域生态和水产资源,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警方举报。(全媒体记者 景泊)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