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在扬中市区建设路与华祥路路口,发生一起多车相撞事故,致一人受伤。
民警到达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了初步的勘查,勘查发现,现场有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倒地受伤,电动自行车受损,路边停车泊位还有五辆轿车不同程度受损,民警立即配合120急救中心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民警经过现场调查,找到了肇事驾驶员凌某,民警先对凌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0mg/100ml,排除了酒后驾车的可能性,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询问,驾驶员凌某称事发前他刚刚驾车从句容返回扬中,行经事发地点时打瞌睡导致大脑一片空白,驾车失控撞上了电动车和其他几辆轿车。
事后,民警通过调取凌某轿车的行车记录仪,发现事发当时,凌某驾车沿扬中建设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华祥路路口时,车辆逐渐向右偏移方向,随即与在路口停车等候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在将电动车驾驶人撞倒后,凌某的轿车又追尾了一辆停在路边泊位内的面包车,由于猛烈撞击,导致停在面包车前面的三辆轿车首尾相撞,最终导致五辆机动车不同程度受伤,电动车驾驶人头部及身体多处受伤。
最终,交警部门认定该驾驶员凌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此,警方提醒,长途驾驶后要保证充足的休息以后才可继续开车上路。(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卞志鹏)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