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记者今天了解到,镇江市司法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镇江市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全覆盖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自2020年8月1日起,作为省试点城市在全市推进开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全覆盖工作。
文件明确了在法院、行政复议机关建立值班律师制度,为行政案件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对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文件还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材料和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放宽了对诉讼实施能力较差,且诉讼请求具有一定事实和法律依据的申请人的经济困难审查标准。
开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全覆盖试点,是我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行政审判制度以及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我市法律援助范围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解决经济困难群众打行政官司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全媒体记者 笪伟 通讯员 金之凌 王晶)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