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在扬中的扬中大道与兴隆路路口,一辆小型轿车在变道过程中与一辆混凝土货车发生碰撞,轿车被货车向前推行了20余米。
扬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八桥中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两车均有不同程度受损,其中轿车左侧两扇车门被撞变形,所幸无人员受伤。
面对现场民警的调查询问,轿车司机匡某连连喊冤,声称自己在驾车行驶过程中,被货车撞出了几十米远,车辆受损严重。那么事实究竟如何?民警事后时调取了事发现场路口的监控,还原了事件真相。
监控画面中显示,事发当时匡某驾驶小轿车沿扬中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开发区兴隆路路口时,随意变更车道,而就在此时,张某正驾驶一辆混凝土货车在其左侧道路同方向行驶,面对匡某的突然变道,货车司机张某紧急采取制动措施,但由于距离太近,两车还是发生了碰撞,货车顶着轿车左侧车门向前推行了20余米后停了下来。所幸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司机匡某在看了监控录像后,结合民警现场的调解,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事故中,匡某负全部责任。(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卞志鹏)
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