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记者6日从市司法局获悉,司法部刚刚发布了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明确客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8日至8月12日,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11月1日;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考试时间为11月28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成为今年全省唯一主观题纸笔答题方式考区,全省申请纸笔答题方式的考生,均须来我市参加考试。
公告明确,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方式和相关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允许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的情况,公告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单科成绩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今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应当填写《单科成绩合格情况说明》,并在规定期限内登陆考试报名系统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公告同时规定,报名成功后,如需领取考试费发票,可与报名地市司法局联系。报名人员交纳客观题考试的考试费后,不得更改报名地,主观题考试考区为报名人员在客观题考试报名时选择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的除外)。
公告同时明确,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客观题考试实行分批次、闭卷考试,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输入法作答,在计算机上查询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采用纸笔答题方式的,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宜,应试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或者向司法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媒体记者 笪伟 通讯员 金之凌)
编辑:陆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