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扬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G523国道太平路路口东侧的红绿灯被撞坏,部件散落一地。到底在这里发生了什么?
民警通过调阅周边监控发现,6月23日晚,一辆重型半挂车牵引一辆挂车,行径该路口的时候,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驾车闯红灯通过,与对向车道一辆正常左转弯行驶的轿车差点发生碰撞,挂车驾驶员本能的向右打方向避让,导致挂车直接撞上了路边的红绿灯。令人气愤的是,发生事故后,挂车驾驶员没有停车观看,而是选择倒车后直接驾车离开了事故现场。
民警随后电话联系挂车驾驶员,驾驶员孔某于29日来到扬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投案。经过询问,货车驾驶人孔某称当晚正下大雨,当其驾车行驶至事发路口时,误将左转弯放行的绿色信号灯当成了直行信号灯,以致在路口为避让其他车辆时而发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孔某自以为没有造成损失而驾车离开。后民警对其闯红灯和驾车逃逸的行为分别做出了200元记6分和2000元记12分的处罚。驾驶员的A1驾驶证也因在一个周期被记满12分而面临降证和三年内无法升证的处罚。
警方提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应立即报警求助,切勿肇事逃逸,否则将会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卞志鹏)
编辑: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