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政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镇江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六项行动”,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一是全面开展照料服务达标行动。充分发挥市救助管理站区域救助中心站作用,加大各救助管理站和托养机构监督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一托养各救助管理站内滞留人员。
二是大力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成立寻亲工作室,充分运用DNA鉴定、人像识别等技术,对受助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比对。运用全国救助寻亲网、“头条寻人”、微信公众号、寻亲热线等平台,联动开展跨区域甄别,拓宽寻亲渠道,成功寻亲率达100%。
三是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落实公安部门为主、城市管理部门协作、民政部门配合的街面协调巡查机制,建立四级救助管理工作网络,持续做好“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
四是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集中开展一次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行动,制定安置方案报请同级政府,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
五是全力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要求对本辖区内返乡受助人员一年内总回访率不低于50%,其中未成年受助人员达到100%,完善镇(街道)工作人员或村组干部帮扶机制。
六是加速提升救助管理干部队伍素质行动。强化救助管理政策与实务培训,鼓励救助管理干部职工学习社会工作、心理辅导等专业知识,加强对救助管理干部职工关心关爱。
来源:镇江市民政局救助处
编辑: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