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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到了!男子4年前抢金店后潜逃,落网前热衷公益

2020-06-18 15:46

 今日镇江讯   2016年3月份的一天晚上,在丹阳市打工的连云港籍年轻男子胡某,在经历离婚、辞职、身无分文的困境后,窜至丹阳丹北镇新桥某超市内的金店,以试戴购买为名,公然抢夺黄金项链,而后踪影全无。6月18日,记者从丹阳市公安局获悉,4年来,丹阳市局新桥派出所民警丝毫没有放弃抓捕抢匪的决心,6月15日终于在镇江润州区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归案。    

“服务员,请把这条金项链拿给我看看。”2016年3月份的一天晚上8时许,丹北镇新桥某超市的金店内来了一名年轻男子。服务员看到有顾客来买金器,便上前热情接待。随后,男子在服务员的引导下,试戴了一条价格不菲的金项链。在商谈价格期间,男子一直假意讨价还价,并戴着金项链来回走动,分散服务员的注意力。可就在服务员转身准备计算金项链的价格时,男子竟戴着金项链夺门而出! 服务员见状立即追了出去,但男子很快消失在夜幕中。随即,惊魂未定的服务员立即拨打110报警。  

接警后,新桥派出所立即展开侦查。然而,因当时种种条件有限,给侦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不过,从2016年至今,该所民警一直未放弃对犯罪嫌疑人的追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6月初,民警经技术手段研判,终于锁定在镇江润州区经营餐饮的连云港籍男子胡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6月15日,在润州警方的配合下,丹阳民警将其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对2016年3月份在新桥某超市的金店内,假意购买黄金项链,进而实施抢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胡某交代,2016年3月份犯案前,他和妻子带着年幼的女儿暂住在丹阳后巷某企业员工宿舍,后来因夫妻关系不和而离婚。离婚不久,他便从企业辞职,准备回连云港老家。 案发当晚,他已身无分文,加上饥肠辘辘,路过新桥某超市时,就起了坏心思。他心想金器换钱比较多,也比较快,于是便决定抢夺超市金店。在抢夺得手一条约50克的金项链后,他又通过手机百度,很快联系到一个“镇江金器回收店”销赃,获利8000余元。后来,胡某通过四处打零工,积攒了一些钱,于今年5月份在镇江市润州区租了一间门面房,开始经营餐饮。    

“犯案后,我四处躲藏,每天在外只要看到民警和警车,就非常害怕。”采访中,犯罪嫌疑人胡某坦言,4年来,他非常恐惧,但又心存侥幸,且从未与人说过他犯下的罪行。不过,几乎每天晚上他都会想起自己抢夺金项链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每天都不能睡个好觉。 记者还了解到,而为了不让一些像他这样家境困难的年轻人,因一时冲动,而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同时也是为了赎罪,去年以来胡某还经常做一些公益和慈善事业。   

 “压在我心中4年的石头终于落下了,既然做了违法事,我就要承担。” 胡某在被抓获后称,案发后,他也一直很后悔,多次想自首。可是考虑到女儿还小,怕给女儿带来不利影响,所以迟迟未向警方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因涉嫌抢夺罪,丹阳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讯员  虞瑜方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编辑:何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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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镇江讯   2016年3月份的一天晚上,在丹阳市打工的连云港籍年轻男子胡某,在经历离婚、辞职、身无分文的困境后,窜至丹阳丹北镇新桥某超市内的金店,以试戴购买为名,公然抢夺黄金项链,而后踪影全无。6月18日,记者从丹阳市公安局获悉,4年来,丹阳市局新桥派出所民警丝毫没有放弃抓捕抢匪的决心,6月15日终于在镇江润州区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归案。    

“服务员,请把这条金项链拿给我看看。”2016年3月份的一天晚上8时许,丹北镇新桥某超市的金店内来了一名年轻男子。服务员看到有顾客来买金器,便上前热情接待。随后,男子在服务员的引导下,试戴了一条价格不菲的金项链。在商谈价格期间,男子一直假意讨价还价,并戴着金项链来回走动,分散服务员的注意力。可就在服务员转身准备计算金项链的价格时,男子竟戴着金项链夺门而出! 服务员见状立即追了出去,但男子很快消失在夜幕中。随即,惊魂未定的服务员立即拨打110报警。  

接警后,新桥派出所立即展开侦查。然而,因当时种种条件有限,给侦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不过,从2016年至今,该所民警一直未放弃对犯罪嫌疑人的追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今年6月初,民警经技术手段研判,终于锁定在镇江润州区经营餐饮的连云港籍男子胡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6月15日,在润州警方的配合下,丹阳民警将其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对2016年3月份在新桥某超市的金店内,假意购买黄金项链,进而实施抢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胡某交代,2016年3月份犯案前,他和妻子带着年幼的女儿暂住在丹阳后巷某企业员工宿舍,后来因夫妻关系不和而离婚。离婚不久,他便从企业辞职,准备回连云港老家。 案发当晚,他已身无分文,加上饥肠辘辘,路过新桥某超市时,就起了坏心思。他心想金器换钱比较多,也比较快,于是便决定抢夺超市金店。在抢夺得手一条约50克的金项链后,他又通过手机百度,很快联系到一个“镇江金器回收店”销赃,获利8000余元。后来,胡某通过四处打零工,积攒了一些钱,于今年5月份在镇江市润州区租了一间门面房,开始经营餐饮。    

“犯案后,我四处躲藏,每天在外只要看到民警和警车,就非常害怕。”采访中,犯罪嫌疑人胡某坦言,4年来,他非常恐惧,但又心存侥幸,且从未与人说过他犯下的罪行。不过,几乎每天晚上他都会想起自己抢夺金项链的违法犯罪行为,所以每天都不能睡个好觉。 记者还了解到,而为了不让一些像他这样家境困难的年轻人,因一时冲动,而走上违法犯罪之路,同时也是为了赎罪,去年以来胡某还经常做一些公益和慈善事业。   

 “压在我心中4年的石头终于落下了,既然做了违法事,我就要承担。” 胡某在被抓获后称,案发后,他也一直很后悔,多次想自首。可是考虑到女儿还小,怕给女儿带来不利影响,所以迟迟未向警方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因涉嫌抢夺罪,丹阳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讯员  虞瑜方   全媒体记者 朱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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