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通报(2020年第一批)
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我部近期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手机应用软件进行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尚有16款APP未完成整改(详见附件)。上述APP应在5月25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我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附件: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2020年第一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2020年5月14日
存在问题的应用软件名单(2020年第一批)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