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记者从镇江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阶段性临时价格补贴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将于近期向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职工补发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具体的补发标准为:今年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在现有联动机制标准基础上提高50%,今年3-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在现有联动机制标准上提高1倍。
今年1-4月,我市已为3.81万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01.17万元。2-4月份需补发的价格临时补贴将于5月上旬补发到位,预计将为2.82万人补发192.37万元,切实保障失业职工生活水平。(通讯员 娄琼琼 全媒体记者 夏健航)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