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通过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公开征集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专题询问问题……疫情防控中,云南各级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职,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为复工复产达产献计出力。
2月10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云南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疫情防控职责提供法治保障。《决定》明确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要优先满足一线医护人员和病人的需要,不得违法、违规征用、截留、占有各种疫情防控物资。
“作为人大代表,更要坚决落实人大决定。”昆明市呈贡区人大代表、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余利鸿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捐赠给防疫一线,同时强化监督,确保决定落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代表、大姚县机械配件厂总经理王振洪收到《关于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倡议》,把保障全厂员工安全和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带领员工主动参与居住地村组的疫情防控工作。
既要做疫情防控的急先锋,也要当好服务发展的排头兵。随着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云南各级人大常委会积极推动复工复产、春耕备耕。全国人大代表、大姚县咪依噜民族服饰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罗珺将绣片直接发到1200余名农村绣娘手中,让她们“居家也能就业”,针对绣娘们在刺绣技艺方面的提问,罗珺通过微信群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培训。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监督工作,组织专题询问,向社会公开征集专题询问问题,相关负责同志带队前往基层深入调研,寻求破解之策。
“疫情防控中,我们对全省现行疫情防控法规进行清理评估,增加了疫情防控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项目。”云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介绍,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明确将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纳入2020年度立法、监督、代表重点工作,将适时修改相关条例,开展执法检查,还将专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云南省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提升云南省公共卫生法治水平。
人民日报记者 杨文明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阿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