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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自建的石子路被挖掉 这家人不满社区做法:改造为何不提前通知

2020-05-07 16:52

今日镇江讯 近日市民傅女士联系京江晚报晚报帮你忙和今日镇江,称他父亲建起的石路和石墙,上月底不知为何被社区挖走,现在道路破败、傅家人的感情受到伤害,而社区居委会称,他们按规划进行乡村改造、为居民改善环境,没有通知傅家人的确不对。律师认为,无论道路归属于谁,社区在改造过程中都应该尊重周边居民的权利。

现在的路 张驰川 摄

之前的路 受访者提供

昨天(5月6日)傅女士带记者来到南山街道回龙社区,傅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傅家的小女儿,兄妹一共5人,从小就住在傅家村,老屋旁有一条石路和一面石墙,是父亲50年前筹资修建的,“本来的路很差,我父亲为了方便大家走路,自筹资金请人修了一条长约20米、宽1.8米的石路,石路旁边还有一道矮石墙,我们从小在石路边长大,父亲去世后,每次路过这里都想到父亲。”

傅女士说,上个月23日,哥哥突然告诉她父亲建的路被人全部铲除,又在路上覆盖了凹凸不平的土和碎石,兄弟姐妹们立即赶到现场,看到原来的石头一块不留,大家打听后来到属地回龙社区询问,“社区说是为了乡村改造,承认错了,但是说不清楚石头的去向,也没说怎么解决。”

傅家大儿子傅先生告诉记者,社区的做法全家人都不能接受,因为没有提前通知,兄弟姐妹们连在石墙石路边拍照留影的机会都没有,“这是我父亲的遗产,社区怎么能动?就算要进行乡村改造,也得提前告诉我们家人一声。”

72岁的傅家大儿媳张女士说,石路旁老房子15年无人居住,家里人大部分住在附近,这条路只挖了一天,所以大家没有及时发现,而现在的路存在安全隐患,“本来的路是平的,现在的路高一脚低一脚,村里住着老年人,晚上周边也没路灯,摔伤了谁负责?”

针对傅女士的质疑,回龙社区工作人员姜先生来到现场,他告诉记者,修路是乡村改造的一部分,有规划,当天施工队在其他路面施工后,连带着这段路一起施工,没有告知傅女士家人的确不对,“乡村改造也是为了居民,我们在底下铺设管道,也是为了防止路面积水,希望居民们理解。”姜先生说,由于不知道原来的石料运往哪里,所以想恢复原状几乎不可能,社区会尽快对路面进行硬化,保障居民出行。但傅家人对此并不认可,他们理解并欢迎乡村改造,但是希望保留原来石板和石墙的外观。双方目前还在沟通中。

律师:改造中应尊重周边居民权利

法律界人士对此有何看法?记者咨询了德升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冰,他说,如果道路在宅基地范围之内,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其他人不得轻易破坏变动,如果道路是村居之间的公共道路,社区为了民生改造,则合情合理合法,所以首先要确定权利归属。陈冰分析,如果路不属于居民,居民应该理解民生改造,如果道路属于居民个人所有,双方应该友好协商,比如社区可以适当给居民进行补偿,陈冰说,其实无论道路归属于谁,社区在改造过程中都应该尊重周边居民的权利,至少要提前通知,避免矛盾和纠纷的发生。陈冰建议,既然拆除的石料已经无法恢复原状,傅家人的诉求难以达成,此时双方应该协商,通过其他形式完满解决。(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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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镇江讯 近日市民傅女士联系京江晚报晚报帮你忙和今日镇江,称他父亲建起的石路和石墙,上月底不知为何被社区挖走,现在道路破败、傅家人的感情受到伤害,而社区居委会称,他们按规划进行乡村改造、为居民改善环境,没有通知傅家人的确不对。律师认为,无论道路归属于谁,社区在改造过程中都应该尊重周边居民的权利。

现在的路 张驰川 摄

之前的路 受访者提供

昨天(5月6日)傅女士带记者来到南山街道回龙社区,傅女士告诉记者,她是傅家的小女儿,兄妹一共5人,从小就住在傅家村,老屋旁有一条石路和一面石墙,是父亲50年前筹资修建的,“本来的路很差,我父亲为了方便大家走路,自筹资金请人修了一条长约20米、宽1.8米的石路,石路旁边还有一道矮石墙,我们从小在石路边长大,父亲去世后,每次路过这里都想到父亲。”

傅女士说,上个月23日,哥哥突然告诉她父亲建的路被人全部铲除,又在路上覆盖了凹凸不平的土和碎石,兄弟姐妹们立即赶到现场,看到原来的石头一块不留,大家打听后来到属地回龙社区询问,“社区说是为了乡村改造,承认错了,但是说不清楚石头的去向,也没说怎么解决。”

傅家大儿子傅先生告诉记者,社区的做法全家人都不能接受,因为没有提前通知,兄弟姐妹们连在石墙石路边拍照留影的机会都没有,“这是我父亲的遗产,社区怎么能动?就算要进行乡村改造,也得提前告诉我们家人一声。”

72岁的傅家大儿媳张女士说,石路旁老房子15年无人居住,家里人大部分住在附近,这条路只挖了一天,所以大家没有及时发现,而现在的路存在安全隐患,“本来的路是平的,现在的路高一脚低一脚,村里住着老年人,晚上周边也没路灯,摔伤了谁负责?”

针对傅女士的质疑,回龙社区工作人员姜先生来到现场,他告诉记者,修路是乡村改造的一部分,有规划,当天施工队在其他路面施工后,连带着这段路一起施工,没有告知傅女士家人的确不对,“乡村改造也是为了居民,我们在底下铺设管道,也是为了防止路面积水,希望居民们理解。”姜先生说,由于不知道原来的石料运往哪里,所以想恢复原状几乎不可能,社区会尽快对路面进行硬化,保障居民出行。但傅家人对此并不认可,他们理解并欢迎乡村改造,但是希望保留原来石板和石墙的外观。双方目前还在沟通中。

律师:改造中应尊重周边居民权利

法律界人士对此有何看法?记者咨询了德升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冰,他说,如果道路在宅基地范围之内,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其他人不得轻易破坏变动,如果道路是村居之间的公共道路,社区为了民生改造,则合情合理合法,所以首先要确定权利归属。陈冰分析,如果路不属于居民,居民应该理解民生改造,如果道路属于居民个人所有,双方应该友好协商,比如社区可以适当给居民进行补偿,陈冰说,其实无论道路归属于谁,社区在改造过程中都应该尊重周边居民的权利,至少要提前通知,避免矛盾和纠纷的发生。陈冰建议,既然拆除的石料已经无法恢复原状,傅家人的诉求难以达成,此时双方应该协商,通过其他形式完满解决。(图/文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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