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我市师生‘五一’期间不得离开本市!”“五一”来临,镇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春季开学专项指挥部近日发出《关于做好镇江市教育系统“五一”假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做好“五一”假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要严格控制流动。原则上已报到入学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假期期间不得离开本市(镇江市范围);确实需要出市的,应事先报告并经学校批准后在省内活动,不得跨省旅行;不得去已公布的国内中风险和高风险地区旅行;禁止出境旅行。学校要与教职员工、以“告家长书”形式与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签订“五一”假期不跨区域流动承诺,以最大程度减少被传染的可能性。教职员工以及学生和家长应严格遵守承诺,如果不履行有关义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通知》要求,要加强健康管理。一是做好居家体温检测,发生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需及时就诊,直到完全康复后才能返校;二是根据“非必要,不聚会”的原则,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疫情期间的假期生活以居家为主,避免进入人群密集场所;三是不接触从境外归来、有湖北旅行史、居住史以及来自中风险和高风险地区人员;假期期间与从境外归来、有湖北旅行史、居住史以及来自中风险和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或去过中风险和高风险地区,开学后暂缓进入校园,按相关规定隔离满14天后,持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和健康评估报告(核酸检测证明)方可申请进入校园。
《通知》强调,要落实家校联防。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明确防控要求;家长对学生在假期里的学习、生活、饮食、活动等疫情防控负责,有义务协助配合学校和社会做好学生在家庭疫情防控教育和指导工作;学校要在“告家长书”中明确家长防控管理责任,并要求家长(监护人)承诺按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对学生安全负全责。“五一”假期期间学生应当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行程和每天早晚各一次的体温检测结果。(唐守伦 耿业宏)
编辑:陆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