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被列入今年度市政府为民办实事之一的“推进老旧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对符合加装条件的做到‘愿改能改尽改’”,已经有了实质性进展。29日,市住建部门向社会发布这项民生实事的序时进度。截至目前,已有24幢既有建筑进入加装电梯的程序化流程。
据市住建局物业管理处处长蔡亮介绍,今年1月,《镇江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正式发布。其间虽受疫情影响,但在“后台”,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住建、水、电、气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打通了政策审批服务的所有“节点”。
哪些住宅适用加装电梯?《实施意见》中提出:市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未设电梯的地面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住宅,可申请加装电梯。
在征求业主意见方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蔡亮表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难点在于“居民意愿协调”方面。“本幢或本单元出资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为实施主体。为保证全体业主权益,加装电梯协议、设计方案需由社区进行公示证明,公示期间应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反对意见,或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经调解和协商已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可继续实施。”蔡亮说。
根据调研了解,既有住宅加装一部电梯费用通常需要40万元-50万元左右,分摊到每个住户平均出资费用在4万元-8万元左右。为此,《实施意见》提出了多种渠道筹措加装电梯资金的措施。业主作为资金首要和主要筹集者,为支持业主自有资金筹集,在政策上允许房屋产权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允许使用该住宅的专项维修资金。
此外,对符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特困职工家庭出资加装电梯的,一次性给予每户6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由辖区负责,辖区政府成立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加装电梯联合会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有需要的居民可向属地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咨询具体流程和细节。 (全媒体记者 翟进)
编辑:陆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