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近日,丹阳市人民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就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5起危险驾驶案,进行集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根据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法院对5名被告人依法判处一个月十五日至二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1500元至2000元,同时适用了缓刑。
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下,丹阳法院对上述5起案件分上、下午两个庭审场次进行了审判。这批案件,从检察院审查起诉到法院判决为期不到10天,每起案件庭审用时平均不到10分钟。
涉案5名被告人均为男性,丹阳本地人,在丹阳务工或从事个体经营,均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查获,酒精含量为100至150之间,未发生交通事故。法院经审查,该5件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5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证据、定性及量刑均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均于审查起诉阶段并在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根据公诉机关的建议,法院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进行审理。法院信息技术部门为此提供了集中宣判模式技术支持,保证了每起案件均有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和互联网直播记录。
庭审中,5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起诉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意见,自愿认罪认罚。与普通庭审程序不同,刑事速裁程序审理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在被告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后,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判处上述刑罚。
刑事速裁案件集中审理的推行,有效实现了简案快审的效果,显著提高了诉讼效率,缓解了办案压力。(通讯员 清扬 朱菊霞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