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今天,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18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统考考试说明,对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的考试性质和目的、考查要求、考试科目和分值以及考试内容和形式进行了详细阐述。
根据《说明》,美术类专业统考着重考查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运用能力。素描、速写和色彩科目均为必考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20分,速写60分,色彩120分。音乐类专业统考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以及音乐理论基础知识。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基本乐科中,视唱(面试)、练耳(笔试)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均考,基本乐科满分为90分。主试科目中,考生须在声乐或器乐中确定一项作为主试科目,主试科目满分为190分。考生还须在声乐或器乐中确定一项作为加试科目,且加试科目必须不同于主试科目,满分为20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重点考查考生的影视作品分析及创作的基本能力、综合艺术感悟能力、审美能力。考试科目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专业总成绩满分300分。笔试包括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两个科目,满分各100分,面试包括才艺展示和综合素养考查两个科目,满分为100分。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须于2017年11月15-19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网上确认专业考试相关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30-22:00(19日为7:30-17:00)。音乐类考生在网上确认信息时,还须填报相关考试曲目信息,其中,主试或加试声乐的考生须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声乐曲目库顺序号填报,凡加“*”的歌曲不能移调。主试声乐考生须填报3首曲目,输入曲目库顺序号确定曲目,并选择调名;主试器乐考生须填报两首曲目,具体包括:曲名、作品编号(如没有则填“无”)、曲作者和报考乐器名称;加试声乐或器乐考生填报1首曲目。考生不得填报名称不同但实际内容相同的曲目,否则视为无效,非中英文作品曲名及作者请填写中文译名(注明语种)。考试曲目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
据了解,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定于12月4日进行;音乐类统考笔试时间为12月11日,面试时间是12月13日;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笔试时间为12月10日,面试为12月12日。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全省共设7个考点,镇江考生在南京师范大学考试。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考点设立在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面试考点设立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考点设立在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面试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全媒体记者古瑾)
编辑:吴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