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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财政政策效果逐步显现 ——1—2月全国财政收支运行综述

2020-03-31 15:02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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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32亿元,同比下降9.9%。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42亿元,同比下降11.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7990亿元,同比下降8.6%。

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50亿元,同比下降2.9%。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4269亿元,同比增长4.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81亿元,同比下降3.9%。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特殊时期的数据,因为受到疫情的影响,经济增长大幅度下滑,财政收入也随之下滑,但没有超出预期;与此同时,医疗卫生支出大幅度增长。总体来看,当前财政运行处于合理区间,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积极财政的政策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中央收入下滑较大

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9.9%,中央、地方收入分别同比下降11.2%、8.6%。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有所下滑,显示疫情影对全国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拖累了制造业生产、运输、用工,投资、消费、出口均受到一定冲击,加之减税降费成效持续显现、上年末延至今年初缴纳入库的税收收入同比减少等原因,对财政收入造成一定影响。

白景明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进口环节税收、车辆购置税等2月份当月申报的税种降幅明显扩大,住宿餐饮、交通运输、居民服务等行业税收也明显下降。

统计显示,由于多数税种主要是根据上月情况申报纳税,今年1月份,全国财政收入主要受减税降费翘尾等因素影响下降3.9%。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在2月份明显显现,当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下降21.4%。分行业看,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中,住宿餐饮、居民服务、交通运输行业税收收入分别下降55.1%、41.6%、37.3%;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等行业税收收入也大幅下降。

财政支出方面,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下降2.9%。其中,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卫生健康支出2716亿元,同比增长22.7%。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本级支出同比增长4.7%,地方财政支出同比下降3.9%。

李旭红表示,中央财政支出稳步增长,能够保障疫情防控等重要支出,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受疫情影响,除卫生健康支出同比大幅度增长22.7%外,其余支出均为同比小幅增长或不同程度下降。

白景明表示,1—2月财政支出负增长,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两会推迟召开,除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外,部分项目暂未启动。

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基层“三保”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央财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综合采取措施,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地方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基层“三保”工作。

中央财政统筹各种经费渠道,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截至3月21日,已累计安排有关防控资金257.5亿元,支持地方做好患者救治、医护人员补贴发放,以及建立疫情防控短缺物资储备、开展药品和疫苗研发等工作。

在去年四季度已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基础上,今年以来,中央财政预拨均衡性转移支付700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06亿元,以增强地方财政经费保障能力,支持地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层“三保”工作。同时,下达部分中央基建投资、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的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同时,财政部密切关注地方财政库款情况,建立了全国县级财政库款监测机制,根据各地特别是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财政库款情况,加强资金调度,确保疫情防控、“三保”等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为强化对地方的督促指导,中央财政近期印发通知,对地方“三保”明确了相关要求,提出了具体措施,牢牢兜住“三保”底线。

白景明表示,财政在应急事件中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在这次疫情中表现得非常明显。中央财政加大对湖北的支持、增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提高基层“三保”能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实保障,体现了制度的优越性。

减免税费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今年以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部门密集出台了一揽子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疫情防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重点物资保障供应的税费政策。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相关防疫药品、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

二是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税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航空公司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三是鼓励社会各界捐赠的税费政策。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医用物资等物品,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对防疫补助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4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明确。

五是加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帮扶力度的税收政策。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地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六是稳外贸外资的税费政策。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足额退税的出口产品及时足额退税,自2020年3月20日起,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免征进出口货物的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李旭红表示,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有助于加大防疫物资供给保障,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有助于对冲疫情影响,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

白景明表示,这些措施,有利于缓解企业当期现金流不足的问题,促进稳就业,将中央“六稳”政策落到实处。

财政运行处于合理区间

按照预算法规定,中央财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合理安排中央预算执行工作,积极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加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

截至3月21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21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57.5亿元,基本实现了不因经费问题延误医疗救治和影响疫情防控的目标。

在2019年四季度已提前下达2020年转移支付预算6.1万亿元基础上,截至3月21日,已累计向地方预拨医疗卫生、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中央基建投资、财力补助等方面资金2071亿元,为地方财政平稳运行、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经国务院决定,已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48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580亿元、专项债券12900亿元。同时督促地方加快债券发行使用,积极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

截至3月20日,全国各地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4079亿元,占提前下达额度的76%;其中,发行一般债券3846亿元、占提前下达额度的69%,发行专项债券10233亿元、占提前下达额度的79%。北京、天津、辽宁、宁波、福建、江西、广东、四川、云南9个地区已全部完成提前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发行工作。

截至3月20日,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16.2年,与往年相比债券期限与其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限更加匹配。其中,10年期及以上长期债券发行12131亿元,占比86.2%。同时,各地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均用于新建和在建项目建设。其中,各地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10233亿元,全部用于铁路、轨道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和产业园区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各地用于符合条件重大项目资金的专项债券规模约1200亿元,积极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

“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总体来看,各项数据没有超出预期,财政运行在合理区间,这体现了中国经济具有强大的韧性。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经济形势会不断好转。”白景明说。

记者 李忠峰

(来源:财政部)

编辑:阿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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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32亿元,同比下降9.9%。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42亿元,同比下降11.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17990亿元,同比下降8.6%。

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50亿元,同比下降2.9%。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4269亿元,同比增长4.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81亿元,同比下降3.9%。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特殊时期的数据,因为受到疫情的影响,经济增长大幅度下滑,财政收入也随之下滑,但没有超出预期;与此同时,医疗卫生支出大幅度增长。总体来看,当前财政运行处于合理区间,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积极财政的政策效果正在逐步显现。

中央收入下滑较大

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9.9%,中央、地方收入分别同比下降11.2%、8.6%。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有所下滑,显示疫情影对全国的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拖累了制造业生产、运输、用工,投资、消费、出口均受到一定冲击,加之减税降费成效持续显现、上年末延至今年初缴纳入库的税收收入同比减少等原因,对财政收入造成一定影响。

白景明表示,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进口环节税收、车辆购置税等2月份当月申报的税种降幅明显扩大,住宿餐饮、交通运输、居民服务等行业税收也明显下降。

统计显示,由于多数税种主要是根据上月情况申报纳税,今年1月份,全国财政收入主要受减税降费翘尾等因素影响下降3.9%。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在2月份明显显现,当月全国财政收入同比下降21.4%。分行业看,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中,住宿餐饮、居民服务、交通运输行业税收收入分别下降55.1%、41.6%、37.3%;房地产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等行业税收收入也大幅下降。

财政支出方面,1—2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下降2.9%。其中,与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卫生健康支出2716亿元,同比增长22.7%。分中央和地方看,中央本级支出同比增长4.7%,地方财政支出同比下降3.9%。

李旭红表示,中央财政支出稳步增长,能够保障疫情防控等重要支出,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受疫情影响,除卫生健康支出同比大幅度增长22.7%外,其余支出均为同比小幅增长或不同程度下降。

白景明表示,1—2月财政支出负增长,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两会推迟召开,除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外,部分项目暂未启动。

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基层“三保”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央财政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综合采取措施,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地方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基层“三保”工作。

中央财政统筹各种经费渠道,加强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截至3月21日,已累计安排有关防控资金257.5亿元,支持地方做好患者救治、医护人员补贴发放,以及建立疫情防控短缺物资储备、开展药品和疫苗研发等工作。

在去年四季度已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基础上,今年以来,中央财政预拨均衡性转移支付700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406亿元,以增强地方财政经费保障能力,支持地方做好疫情防控和基层“三保”工作。同时,下达部分中央基建投资、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的资金,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同时,财政部密切关注地方财政库款情况,建立了全国县级财政库款监测机制,根据各地特别是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财政库款情况,加强资金调度,确保疫情防控、“三保”等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为强化对地方的督促指导,中央财政近期印发通知,对地方“三保”明确了相关要求,提出了具体措施,牢牢兜住“三保”底线。

白景明表示,财政在应急事件中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在这次疫情中表现得非常明显。中央财政加大对湖北的支持、增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提高基层“三保”能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实保障,体现了制度的优越性。

减免税费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今年以来,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等部门密集出台了一揽子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疫情防控、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重点物资保障供应的税费政策。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2020年1月1日后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相关防疫药品、医疗器械免收注册费。

二是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税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在现行结转5年的基础上,再延长3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航空公司缴纳的民航发展基金。

三是鼓励社会各界捐赠的税费政策。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或直接向医院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医用物资等物品,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捐赠用于疫情防治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对防疫补助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以及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4项政策自2020年1月1日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明确。

五是加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帮扶力度的税收政策。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地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六是稳外贸外资的税费政策。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对除“两高一资”外所有未足额退税的出口产品及时足额退税,自2020年3月20日起,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免征进出口货物的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李旭红表示,一揽子减税降费政策,有助于加大防疫物资供给保障,支持疫情防控工作;有助于对冲疫情影响,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

白景明表示,这些措施,有利于缓解企业当期现金流不足的问题,促进稳就业,将中央“六稳”政策落到实处。

财政运行处于合理区间

按照预算法规定,中央财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合理安排中央预算执行工作,积极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加快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

截至3月21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21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57.5亿元,基本实现了不因经费问题延误医疗救治和影响疫情防控的目标。

在2019年四季度已提前下达2020年转移支付预算6.1万亿元基础上,截至3月21日,已累计向地方预拨医疗卫生、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中央基建投资、财力补助等方面资金2071亿元,为地方财政平稳运行、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经国务院决定,已提前下达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848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5580亿元、专项债券12900亿元。同时督促地方加快债券发行使用,积极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

截至3月20日,全国各地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4079亿元,占提前下达额度的76%;其中,发行一般债券3846亿元、占提前下达额度的69%,发行专项债券10233亿元、占提前下达额度的79%。北京、天津、辽宁、宁波、福建、江西、广东、四川、云南9个地区已全部完成提前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发行工作。

截至3月20日,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16.2年,与往年相比债券期限与其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限更加匹配。其中,10年期及以上长期债券发行12131亿元,占比86.2%。同时,各地发行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均用于新建和在建项目建设。其中,各地发行的新增专项债券10233亿元,全部用于铁路、轨道交通等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和产业园区等领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各地用于符合条件重大项目资金的专项债券规模约1200亿元,积极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

“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总体来看,各项数据没有超出预期,财政运行在合理区间,这体现了中国经济具有强大的韧性。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实,经济形势会不断好转。”白景明说。

记者 李忠峰

(来源:财政部)

编辑:阿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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