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在北京市昨天(14日)召开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就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诊疗费是否自理作了回应。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蓓:实际上对境外回国的人员,总体上是两个方面的政策,一个就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他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他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的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医疗救助。下一步北京市将与国家的相关政策做好进一步对接。
来源:央视网
编辑:陆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