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近日出台2020 年度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通知,从规划引导和管控、用地计划保障、资金筹措与管理等六个方面,制定15条具体措施,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 2020 年度省定目标任务,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服务保障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
《通知》明确,充分发挥镇村布局规划引导作用,各级自 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对接协调本地区工作推进办,依据规划做好2020年度计划实施项目落地上图工作。要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因地制宜根据需要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庄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用地计划保障,2020 年省级统筹计划重点保障苏北农民住房改善工作,市县计划对涉及农民住房改善的县(市、区)增减挂钩计划予以单列,并做到应保尽保。统筹土地两项指标交易,优化完善交易指标管理方式,积极开展省内指标交易。倾斜支持省投土地整治项目,对苏北地区申报立项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通知》要求,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深化“多审合一、 多证合一”改革,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做好集中居住区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到应发尽发。切实维护农民权益,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做到关口前移,严防农房改善项目违法用地。
来源:交汇点
编辑:董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