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各级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优化品目、提升服务、加强监管等方面持续发力,对符合条件的农机具应补尽补,充分发挥了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强农惠农作用。全省共兑付补贴11.51亿元,受益对象4.51万个(户),补贴购置农机具7.85万台(套),拉动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机投入27.6亿元。补贴机具在我省农业生产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助推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6%。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更好发挥政策效应。完善补贴政策落实机制。取消补贴申领有效期的年度限制,保证全年受理购机补贴申请,实行跨年度不间断申请兑付农机购置补贴,满足购机者“即购即办补”的要求。强化纪律规矩约束,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平稳有序实施,做到应补尽补。
新增优化补贴品目。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和农民需求为出发点,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稳定生猪生产、秸秆综合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机具供给,调整优化补贴品目,补贴品目总数超过100个,位居全国前列,是我省2004年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补贴品目最多的年份。创新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试点,在全国第一个将农业机器人纳入补贴品目,引导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的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
强化补贴实施监管。坚决查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中的违规行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33个市县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第三方核查及绩效抽查,提升补贴政策实施规范性和公信力。加强补贴执行情况分析,建立地区间资金余缺调剂机制,跨区域调剂补贴资金3200万元,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以信息化为手段,推广使用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办理补贴申请,方便购机者随时随地了解补贴政策、查询补贴机具各种信息,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来源:交汇点
编辑:董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