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用户:
为缓解当前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企业早日复工复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精神,我省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现公告如下。
一、执行范围
我公司直供范围内,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高耗能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行业分类,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这六大类。
二、政策执行时间
此次阶段性降成本政策对客户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实际用电量进行优惠。
三、政策办理流程
我公司将对符合政策的用户直接扣减应收电费,无需用户办理。
我公司将秉承人民电业为人民的宗旨,竭诚为您服务。欢迎您的监督。
来源:国网镇江供电公司
编辑:缪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