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司法部:为复工复产企业困难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2020-02-26 15:17

央视网消息:2月26日,国新办举行《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发布会。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司法部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的通知》《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等,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调整服务模式,为复工复产企业困难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一是倡导网上办、线上办。尽量引导困难职工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热线平台、微信公众号、APP等线上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江苏、浙江、山东、四川等省,指导申请人通过微信的方式完成身份信息和案件材料传输,当天办好审批手续,当天把有关案件材料传输给律师。中国法律服务网2019年开通了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从1月19日以来,接到农民工欠薪求助的法律咨询、讨薪咨询440件,问题反映229件,都及时处理。针对疫情期间看守所“会见难”问题,对值班律师、承担法律援助工作律师采取远程视频、电话,用“学习强国”远程视频方式,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律援助,解决特殊时期同被告人见面问题。

二是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采取预约服务,通过电话、网络预约方式服务,对紧急情况采取上门服务。对确实需要当面提交的,开通绿色通道,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尽量简化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像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广东、山东等地把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疫情无法提供困难证明的职工,采取书面承诺的方式申请;因疫情原因造成企业的关停减员、商铺经营受损、停发工资等导致群众生活困难的,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信息共享和衔接协作机制,明确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的人员范围,免予审查。

来源:央视网

见习编辑:陆绮

45

央视网消息:2月26日,国新办举行《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发布会。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司法部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的通知》《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通知》《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等,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调整服务模式,为复工复产企业困难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一是倡导网上办、线上办。尽量引导困难职工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热线平台、微信公众号、APP等线上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江苏、浙江、山东、四川等省,指导申请人通过微信的方式完成身份信息和案件材料传输,当天办好审批手续,当天把有关案件材料传输给律师。中国法律服务网2019年开通了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从1月19日以来,接到农民工欠薪求助的法律咨询、讨薪咨询440件,问题反映229件,都及时处理。针对疫情期间看守所“会见难”问题,对值班律师、承担法律援助工作律师采取远程视频、电话,用“学习强国”远程视频方式,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律援助,解决特殊时期同被告人见面问题。

二是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采取预约服务,通过电话、网络预约方式服务,对紧急情况采取上门服务。对确实需要当面提交的,开通绿色通道,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尽量简化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像诉讼时效即将届满,需要立即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适当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广东、山东等地把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放宽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疫情无法提供困难证明的职工,采取书面承诺的方式申请;因疫情原因造成企业的关停减员、商铺经营受损、停发工资等导致群众生活困难的,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信息共享和衔接协作机制,明确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的人员范围,免予审查。

来源:央视网

见习编辑:陆绮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