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镇江讯 2月21日下午,扬中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辖区内一旅馆因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规定,被治安处罚,停业整改。
当日,城西派出所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辖区内一旅馆有来自疫情发生地人员居住,而旅馆并未上报。
民警随即来到该旅馆检查发现,前台服务人员李某对一名湖北籍旅客进行登记住宿,并没有告知该旅客要去扬中设立的定点隔离点住宿,另外该旅馆没有对进出旅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同时进出旅馆的人员也没有按要求佩戴口罩。
城西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旅馆相关人员进行治安处罚。(耿婷 何思毅 张兆勇)
见习编辑:徐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