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和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到位。
统筹使用资金,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地各校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统筹使用各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有序规范组织资金调度,加快资金拨付使用,重点向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倾斜,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所需资金和设备,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省财政已提前下达的各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除学生资助经费外),各地各校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统筹用于学校疫情防控物资、设备采购等支出。省财政厅、教育厅在分配下达2020年教育资金时,将向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学校倾斜。
加大保障力度,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各地各校要根据有关部门及学校掌握的疫情信息,全面谋划部署新学期学生资助工作,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要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予以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对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罹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还款救助。
优化管理服务,加强防疫期政策跟踪及分析研判。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工作流程、改进服务方式,避免人群聚集导致交叉感染,维护师生员工安全。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加快资金执行进度。通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等方式,提高采购时效,保证采购质量。同时,要兼顾对辖区内民办学校的支持和指导,密切跟踪经费保障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纪检监察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来源:交汇点
编辑:董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