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都市圈、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伴随这些以“圈”“群”为单位的规划,越来越多地在国家发展构想中被提及,这预示着中国城市发展已进入集中发力阶段。尤其“雄安新区”的设立,更释放了信号,都市圈与城市群已逐渐成为中国城市发展的主流趋势。那么,都市圈与城市群有什么不一样呢?
都市圈(或都市区、大城市圈)指在城市群中出现的以大城市为核心,周边城市共同参与分工、合作,一体化的圈域经济现象。1957年,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首次提出了“大城市连绵区(Megalopolis)”的概念,用以概括美国东北海岸出现的大城市连绵区(或城市带、城市群)现象。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都市圈的概念。
都市圈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空间组织形式,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一般认为都市圈是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以有一个或者多个经济较发达并且有较强城市功能的大城市或者特大城市为核心,以一系列不同性质、规模、等级的中小城市为主体,共同组成在空间上位置相近,在功能上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的具有圈层式地域结构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地域空间组织。都市圈最大的特点是圈内城市之间存在密切的互动关系,不同城市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比如深圳都市圈、上海都市圈、南京都市圈等。
以人口规模为划分标准,可分为:小都市圈,中心城区200~300万人、总人口1000万以上;中都市圈,中心城区300~500万人、总人口1500万以上;大都市圈,中心城区500~1000万人、总人口2000万以上;特大都市圈,中心城区1000~2000万人、总人口3000万以上;超大都市圈,中心城区2000万人以上、总人口5000万以上;
城市群,是城市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最高空间组织形式,是指在特定地域范围内,一般以1个以上特大城市为核心,由3个以上大城市为构成单元,依托发达的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网络所形成的空间组织紧凑、经济联系紧密、并最终实现高度同城化和高度一体化的城市群体。比如长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中原城市群等。
根据中国《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都市圈是指围绕某一个中心城市(即超大或特大城市)的城镇化形态。城市群是由若干个都市圈构成的广域城镇化形态,其内部应该包含若干个中心城市。在体量和层级上,都市圈要低于城市群的概念。
相比看上去有些宏大的城市群,都市圈的着眼点更在于核心城市与周边辐射区域的协调发展,以及相邻城市在交通、服务、市场等方面的一体化运营。从很多城市的发展现状,或者从市民的个人感受来讲,“都市圈”如何发展其实更具现实意义。
无论是都市圈还是城市群,贯穿其间的一条发展思路主线,就是区域一体化。从《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关于都市圈的定义来分析,可以看出,都市圈所依托的是特大超大城市以及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这样的定义,实际就是基于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进一步细分。
来源:镇江市社科联
编辑:邓宇